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目录
(二)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培育、涵养和利用外事、侨务资源,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方面的有关文件;承办市领导会见重要外宾、华侨华人知名人士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组团单位做好市级领导出访的有关报批事宜;负责我市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证照及签证(注)工作;负责邀请外国人士来访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与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负责外国驻华使节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受外交部和省外办委托,办理我市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事务;统筹安排市级领导人的外事、侨务活动。
(六)负责检查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定期汇总全市因公出国和邀请外国人士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机关报告。
(七)承办综合归口管理我市涉及领馆的重大外事事项;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活动。
(八)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办理对外结好的报批事宜;指导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牵头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发事件;协助我驻外领事机构处理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和出国培训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外及外国人士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十)负责对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事、侨务政策和纪律的教育及业务培训。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资料,负责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等。
(十二)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十三)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开展对国际友好人士、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对台工作的统一部署,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十五)调查研究引进外国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赠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监督检查捐赠物资和款项的使用情况。
(十六)组织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十七)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收文、会务、档案、保密、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事侨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信息、文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涉外、涉侨活动的宣传联络工作;负责宣传稿件的起草及报道稿件的审核和把关;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承办我市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有关事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对外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有关情况,掌握其形势及政策动向,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提出建议;负责世界各国国宾、党宾和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涉外接待活动中的礼宾、礼仪;负责全市外事接待工作的统计、汇总、分析;承办与港澳地区交流与合作有关事宜;负责办理市级领导出访事宜;协调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重要涉外公务翻译工作;负责友好城市和其他友好关系相互交往的有关工作;加强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工作职责:拟定全市有关侨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安置工作;负责归侨、侨眷的身份认定工作;协调指导对归侨侨眷的扶贫、救济工作;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捐赠物资和款项的审核、审批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为侨资企业服务活动,促进侨资企业发展;承担协调涉侨经济与投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侨务信访工作;负责“三侨”考生的审查推荐工作;负责开展通过侨务渠道的对台工作;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情况,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有关工作的开展;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络联谊和接待工作;开展华文教育工作和外派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华侨华人青少年夏(冬)令营的组织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我市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工作,审核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证照及签证(注)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年度计划的管理与实施;为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证照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在国(境)外的活动情况,配合相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外国驻华使馆签证处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出国(境)情况的统计、资料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全市护照专办员和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我市涉及外国领馆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我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与外国领馆的交往活动;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及境外领事保护案(事)件;协调处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相关事宜;负责邀请外国人来访的有关审核、审批工作,办理签证通知函电;指导有关部门的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 下一篇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