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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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
(二)制定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制定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制定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拟订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六)拟订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
(九)审核报批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协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促进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负责软件企业的审核报批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十二)拟订全市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十三)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十四)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拟订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崔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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