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录
(一)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并监督其实施;监督国家价格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拟订全市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推动全市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市政府授权,牵头办理全市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股本变更事项的论证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企业上市及非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协调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五)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申报、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排市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和安排市基本建设基金;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负责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以及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问题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申报、安排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区域经济联合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和境内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控;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十)做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全市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出全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招投标的规定、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及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市物价局、市粮食局。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电子政务、信息、宣传、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信、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活动的安排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协调。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发布;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系统内重大课题的调研;组织、参与、协调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办机关法律事务。
(三)发展规划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专项社会规划、区域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家、省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
(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拟定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推进全市风险投资体制,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推动全市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参与全市性企业集团和市属企事业单位整体改制的论证审理工作;负责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指导全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
监督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研究拟订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管理市基本建设基金,并提出安排意见。
(七)外经外资科(挂经济合作与国内招商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外贸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研究国际资本的动态,监测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研究协调有关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江作;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全市外商投资和国外贷款重大项目;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在境外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申请办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负责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名册。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市际间经济技术合作;组织协调全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和重大经济技术洽谈活动;负责市际间区域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
(八)地区经济科(挂县域经济发展科牌子)
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市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生态环境建设与整治、防灾减灾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审核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的设立。
(九)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渔业等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承担有关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
(十)工业与基础产业科
研究新兴工业化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分析预测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运输的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全市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局;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提出全市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十一)高技术产业科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有关重点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汇总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实验和示范工程,提出市级高技术产精华资金使用意见;申报、安排高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组织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
(十二)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全市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社会发展有关计划;协调人口、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三)财金流通科
研究分析市内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对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全市融资政策建议,参与证券发行、流通政策和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负责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的审核、上报;参与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提出全市内贸的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市级粮食、棉花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定全市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
(十四)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监督检查市重点项目、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指导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招投标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必须招投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依法对市重点项目、国家和省、市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资本市场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资本市场的综合改革与发展规划,研究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承办全市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及股本变更的谁审理工作;协调指导企业上市及非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负责协调全市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监管工作;协调指导证券经营、产权交易等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协调指导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与发展工作。
(十六)人事科
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市人事局组织实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负责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对国民经注是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党务工作者的职数和职能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庄光海同志主持委全面工作。
徐天舒同志主持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工作,分管体制综合改革科、医改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彭燕同志主持市服务业办公室的工作,分管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对外合作科、财政金融贸易科、人事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徐宝宏同志分管机关党委、纪检、经济合作办公室、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调方面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唐桂武同志分管农村经济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王乐伟同志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刘辉同志分管能源交通科、高技术产业科、社会发展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王学峰同志主持市信息中心的工作,分管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李新忠同志抽调到北城新区协调推进办公室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徐克同志协助彭燕同志分管对外合作科、财政金融贸易科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张峰同志分管固定资产投资科、工业科、行政审批管理科的工作,兼任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毛德坤同志协助彭燕同志分管市服务业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陈琳琳同志协助彭燕同志分管市服务业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周国梁同志协助徐天舒同志分管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马兴初同志协助徐天舒同志分管市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的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陈向东同志主持市工程咨询办公室的工作,协助徐宝宏同志分管经济合作办公室、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张宗武同志协助王乐伟同志分管督查督办落实工作,做好委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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