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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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与决定。研究拟订青岛市外事工作制度、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市委、市政府对全市需要统筹协调的重要外事事项进行综合归口管理。
(二)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或协助处理本市重大涉外事务。审理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
(三)在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和市政府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归口审批、审核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的有关事宜;负责为本市和中央、省驻青单位因公出国人员颁发护照、申办签证。负责因公赴香港、澳门人员的审批、发证和签注工作。负责以青岛市名义举办的国际性活动的报批和邀请事务。
(四)了解和检查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和人员在国外(港澳)活动情况,定期综合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外国人来访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机关报告。
(五)负责外国驻青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管理为驻青外国领事馆服务的机构。
(六)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核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文教类、经济类)和文教、经济类外国专家证。
(七)负责外国(港澳)记者对市领导采访和外国(港澳)记者跨区市、跨部门、跨行业采访的协调工作;负责受理临时来青外国记者的签证电申请;管理我市外国(港澳台)新闻机构雇员。
(八)管理全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有关工作;指导本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九)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市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和协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重要外事活动。
(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宜;协助我国驻外领事机构处理有关领事保护案件。
(十一)负责对全市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总结交流全市外事工作经验;组织外事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
(十二)认真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违反外事纪律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十三)负责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制订有关外事礼宾工作规定,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外语标识、外宣品语言规范使用的监督和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外场所的外语标识使用错误和不规范现象进行整治。
(十六)负责驻青部队外事活动的协调及服务。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青岛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内设外国侨民事务处,直属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领导。该处下设秘书科、侨务科,工作人员17人,处长为王绍洛(1949.6-1952.12)。1952年底至1959年,青岛市人民政府设外事处;1959年4月至1967年1月,更名为青岛市人民委员会外事办公室;1967年,青岛市革命委员会设外事组;1975年7月,外事组改为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1976年3月,外事办公室改为外事处;1978年11月,改为青岛市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1980年7月,改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1986年10月,国务院批准青岛市实行计划单列。自1987年3月起,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内部科室升格为处,内设秘书处、一处、二处、对外宣传处和政工处,在编人员35人。1989年4月,原一处、二处、政工处分别更名为接待处、友城处、涉外处。1990年末,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设秘书处、涉外处、礼宾接待处、友好城市处、新闻文化处。
1996年1月政府机构改革后,青岛市人民外事办公室设秘书处、新闻综合研究处、欧洲非洲处、美洲大洋洲处、亚洲处、领事处,行政编制38人(青编字[1996]72号)。
2001年7月机构改革后,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由市政府的职能部门改为办事机构,内设秘书处、综合新闻处、领事处、亚洲美洲大洋洲处、欧洲非洲处,行政编制37人。按照规定设置纪检组(挂监察室牌子)和机关党总支。同时,设立青岛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处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青政办发[2001]100号)。 2003年4月机关党总支改设为机关党委(青外工委字[2003]11号)。
2004年11月机构改革后,青岛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内设秘书处、综合处、领事处、礼宾处(挂新闻处牌子)、亚洲处、欧洲非洲处、美洲大洋洲处、出国管理处,行政编制增至62人(青编字[2004]24号)。
为加强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力量,2000年2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外办增加专项事业编制6人,市财政全额拨款(青编办字[2000]13号)。2003年5月,成立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室,为隶属外办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编制12人,市财政全额拨款(青编字[2003]1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下设青岛国际交流中心和青岛市外事服务中心 。
职能:协助办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人事、财务、办公自动化和后勤等工作。
职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职能:负责市委、市政府外事综合协调工作,信息、调研、综合文字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职能:负责驻我市的领馆管理、我市境外人员和机构领事保护、涉外案(事)件处理、国际会议审核、领事认证、对外邀请函电等工作。
职能: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审批、护照、签证及赴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等工作。
职能:负责我市涉外礼宾工作及对外国记者来青采访给予协助。
职能:负责我市与亚洲地区国家的交往事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职能:负责我市与欧洲、非洲地区国家的交往事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职能:负责我市与美洲、大洋洲地区国家的交往事宜,推动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职能:负责我市民间及社团的对外交流和我市与国外友城交往的管理工作,办理各区市、各单位与外国缔结友好关系审批事宜。
职能:承担市级领导外事活动的口译及外事文件、函电的翻译任务,协调组织相关重要文字材料的翻译审核把关,负责指导、开展外事翻译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外场所外语标识规范整治等工作。
青岛国际交流中心(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6号五楼)
职能:从事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综合性外事服务机构,涉及因私出入境办理、国际经济合作、国内外文化交流、外国人来华服务等领域,囊括了因私签证代办、出国留学、外派劳务及工程人员、翻译、移民、组团出访、中小学生夏令营、外企雇员管理等服务项目,是青岛唯一一家从事出国服务与国际交流,同时具备劳务外派资格的经营单位。
青岛市外事服务中心(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2号绮丽大厦603房间)
职能:承办青岛市因公出国护照签证及管理;外国驻青领馆以及国外其他驻青机构中国雇员的招聘及劳务管理;代办各类商业文书及公证文书的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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