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徐州市水务局

2010年8月,徐州水务局正式成立,将原本分属于建设、环保、国土、水利等多个部门的涉水事务全部归入水务局,实现了对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

目录

徐州市水务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精神而新设立的政府机构,水务局挂靠水利局,为一个班子,两个牌子。成立后的水务局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水利、水务工作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成立时间

2010年8月,徐州水务局正式成立,将原本分属于建设、环保、国土、水利等多个部门的涉水事务全部归入水务局,实现了对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

领导分工

卜凡敬
主持市水利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干部、财务、PPP运作等方面工作。

刘   刚
负责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费征收、政策法规、水政执法、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农村水利处(水土保持办)、政策法规处;联系徐州市水利工程水费管理所、徐州市山区节水灌溉示范基地管理处、徐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徐州市水利物资公司,睢宁县水利局。

吴修勤

负责组织人事、党务、群团、统战、老干部、精神文明建设、改制、三解三促等方面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团委、妇女委员会、市水利学会; 联系徐州市大庙翻水站管理所、徐州市单集翻水站管理所,丰县水利局。 

刘    民

负责水利水务规划计划、智慧水利、水利水务信息化、水利科技、水库移民等方面工作; 分管总工办、规划办、规划计划处、科技与安全处、水利水务信息化办公室、水库移民扶持办公室; 联系徐州市水利水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处、江苏省徐州京杭运河不牢河段管理处、徐州市郑集水利工程管理处、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徐州市彭佳信息科技工程公司、徐州市水利科学研究所,沛县水利局。

苏   义

负责工会、机关后勤、信访等方面工作;分管工会、后勤服务中心;联系徐州市解台闸管理处、徐州市解台站管理所,贾汪区水利局。

汤玖玲

负责纪检、监察、财监、审计、产业发展和督查等方面工作;分管纪委、监察室、督查室、审计办公室、产业发展中心;协助分管财审和“PPP”工作;联系徐州市新水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民源水务有限公司、徐州市润源再生水科技有限公司、徐州市润捷水利工程管理服务公司,邳州市水务局。

蒋荣清

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水源地保护、水生态文明建设、黑臭河道、城乡污水处理建设与运行等方面工作;分管水资源处、市城区水资源管理处(节水办)、市水资源研究会;联系徐州市饮用水源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徐州市供排水监测站、市区污水处理厂,铜山区水利局。

石炳武

负责防汛防旱、工程管理、河道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工程管理处、南水北调管理处;联系徐州市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徐州市市区防洪排涝泵站管理处、徐州市奎河闸站管理处、徐州市段庄西泵站管理处、徐州市丁万河工程管理处、徐州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徐州市黄河风景管理处)、徐州市刘集闸站管理处(徐州市刘集翻水站管理所)、徐州市大龙湖管理处,新城区水务、开发区水务处。 

周   兴
负责基本建设、水利水务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建设安全、工程监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基本建设处、市水利工程建设中心;联系徐州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徐州市水利工程技术咨询中心、骆马湖水源地工程建设处,新沂市水利局。 

王艳颖

负责市区排水、污水、海绵城市、安全、城市水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供排水处、城市水务协调办公室、安全办公室;联系徐州市排水管网养护管理处、徐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鼓楼区农水局、云龙区园林水务局、泉山区农水局;协助分管徐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徐州市供排水监测站。

陈卫东

主持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徐州分局工作。 

吕   钢

分管城乡供水工作;协助王艳颖同志抓好分管的工作;联系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康宏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市黄河北闸管理处、徐州市嶂山北坝涵闸管理所、徐州市华沂闸管理所、徐州市刘集地下涵闸管理所。 

张   琦
分管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处)、研究室工作;协助石炳武同志抓好分管工作,协助刘民同志抓好信息化工作;联系徐州市南水北调刘山站工程管理项目部、徐州市南水北调解台站工程管理项目部、徐州市刘山水利工程管理处。

职能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增加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职责。 

(四)将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管理职责划入市水利局。  

主要职责 

徐州云龙湖一景徐州云龙湖一景

徐州市水利局(市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水利、水务(以下均简称水利)工作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制定全市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范围内的河流、湖泊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指导全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并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县(市)、区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统一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涉水违法事件,协调水事、边界纠纷;根据权限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市水利行业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有关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供水、污水处理价格;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利管理的价格、收费、税收、信贷、财务等方面的建议;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含城市供排水管网和截污管网及相关窨井盖)建设、质量监督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七)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河道疏浚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规划编制、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科技及信息化工作;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九)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城区防洪排涝工作等工作。 (十)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湖泊、水库治理与开发,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宣传、信访、接待、后勤、保密等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规划计划处

组织拟定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流域(区域)水利规划、市区供排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市级、县级边界水利规划协调;承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承担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的综合平衡;拟定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编制市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政策法规处

承担水利方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利法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有关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监督和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有关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检测工作;指导水利行业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工作;承担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功能区划定,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核准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 

基本建设处

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及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查和验收工作。

农村水利处(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和农村水利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拟定全市农村水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指导全市灌区管理、节水灌溉、乡镇供水、小水电、农田水利建设、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并公告;承担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科技与安全处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工作;指导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八)财务审计处   承担市级水利资金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与内部审计管理工作。 

供排水处

承担城市供排水行业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供排水规划;依法承担市区供排水设施的相关审批及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供水、排水工作。

工程管理处 

指导全市各类水利工程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承担全市各类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加固改造方案审批并监督实施;承担市管工程维修养护和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批工作;承担河道(湖)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水库移民扶持办公室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区和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担移民拆迁安置补偿和移民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的实施、监督。 

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党建和指导直属单位群团工作。  

其他事项

徐州水利风景徐州古黄河风景

(一)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市环境保护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市水利、环保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市水利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市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徐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局,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旱工作,负责市区防洪排涝工作,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徐州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水利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我市国家南水北调工程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建设管理等事宜。 

办事指南

徐州市水利局行政许可项目如下:

1、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核及竣工验收;

2、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作业活动审批; 

3、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规划同意书批准; 

4、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 

5、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6、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7、取水许可;

8、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建排污口审核;

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10、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2、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13、改装、拆除、迁移城市供水设施审批;

14、城市供水企业停水审批;

15、城市排水许可;

16、堵塞、挖掘、占用接通城市公共排水、防洪设施审批。 凡申请办理相关事宜的单位或个人,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徐州市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理。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山丹大佛寺    下一篇 黄志丽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