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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位于青岛市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

目录

(一)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药品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青岛口岸药品进口备案工作。

(五)监督实施国家和省药品、医疗机构制剂、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标准;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六)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许可证;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八)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按有关规定发布相关的安全信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九)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统计、目标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提案建议办复、对外联络和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调查处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四)药品管理处

负责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药品、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五)药品安全监管处

负责药品生产(配制)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六)药品市场监管处

负责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承担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互联网药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七)医疗器械监管处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

(八)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对人资格培训和管理工作。

(九)规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药品抽样检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政策法规处

拟订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规划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其他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中与本局职责有关的条款;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人员编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9名,工勤人员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

领导信息

孙利国: 党组书记 局长

李方林: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鲍国春: 副局长

李治荣: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柏建超: 党组成员 副局长

赵树民: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栾 杰: 党组成员 市纪委第四纪检组副组长

工作动态

市药检所采取八项措施大力开展科技兴所工作

今年以来,市药检所制定了“科技兴所”战略,开展了一系列科技兴所活动,培养了科技拔尖人才,提升了检验能力和水平。

一是召开了“科技兴所”动员大会。邀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管华诗教授做学术报告,并围绕“科研兴所”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二是成立了科技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药检所科技发展的规划、对申报课题的评审及开展项目的论证等。

三是积极推进人才的培养。选拔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专业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向各级拔尖人才、国家药典委员、国家CNAS认可评审员等方向努力。

四是大力开展科研工作。今年共开展各级课题24项,其中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项、国家药典会4项、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4项、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项、青岛市科技局1项、对外合作课题8项、所立课题4项。

五是完成食品药品标准复核、起草和提高工作。近年来,完成标准复核77个品种、标准起草44个品种、标准提高10个品种。目前承担了《中国药典》2015年版部分中药品种的起草和复核及《山东省海洋药物标准》的起草工作。

六是大力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使用高新技术手段建立了中成药及保健品中违禁添加化学药的技术平台、水产品中有害残留物的快速检测平台、药品中塑化剂的检测方法等。目前正开展晶型药物质量控制新方法的研究、绒促性素及其制剂生物测定新方法的研究、聚丙烯类药品包装材料中有害元素迁移新方法的研究等。

七是鼓励和支持各级基金项目的申报。近期组织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检院中青年发展基金”等基金项目的申报,全所职工踊跃申报,申报课题的数量和质量均达到了历年最高。

八是科技兴所工作初见成效。近年来,获得中国药学发展奖一项、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两项、山东省药学会科技进步奖六项。并获批实用新型专利两项,目前正申请发明专利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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