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明
2013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政府副省长。2013年11月,据中纪委网站消息,郭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11月30日,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2014年4月22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郭有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2015年2月1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郭有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12月9日,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 姓名
- 郭有明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6年12月
- 入党时间
- 1985年8月
- 籍贯
- 湖北随州
- 民族
- 汉族
- 毕业院校
- 武汉水利电力学院
目录
郭有明,男,汉族,1956年12月生,
2013年11月,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郭有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4月22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郭有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2015年2月1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郭有明涉嫌受贿一案,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有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郭有明,听取了指定辩护人的意见。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有明利用其担任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宜昌市委书记、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
2015年6月30日上午8点30分,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郭有明涉嫌受贿一案。
一审宣判
2015年12月9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郭有明有期徒刑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