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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粮食局

临沂市粮食局是临沂市人民政府主管粮食流通工作和地方储备粮行政管理的直属机构。

目录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粮食流通、粮食产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全市粮食行业、粮食流通、粮食产业化、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管理全市粮食流通,承办粮食收购资格审查认定、粮食质量检测、社会粮食统计、粮食行政复议工作;监督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查处粮食流通违法行为。

4、负责指导全市的粮食产业规划布局和发展。

5、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粮食余缺调剂,平抑粮油市场价格;指导全市的粮油供应管理工作,保障全市城镇居民、灾区、贫困地区以及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粮油供应。

6、负责市级储备粮的管理,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轮换、调运、加工和供应;指导县区粮食储备工作。

7、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确定的粮食购销政策,提出粮食收购数量、品种和价格意见,组织、指导粮食收购,掌握粮源,确保粮食安全。

8、负责全市军供粮油的筹措、调拨和供应工作,保障军队供应;负责军粮财务的预、决算及军用粮票的收缴工作。

9、负责培育和发展粮食市场,指导全市粮食市场建设,发展现代粮食物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市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临沂市粮食局
临沂市粮食局

10、组织、协调粮食系统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油商品质量、计量标准;监督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

11、指导、协调全市粮食系统企业改革、经营管理、粮食信息化建设、农村网点建设、农村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全市粮食系统的职工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3、指导、监督全市粮食财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安排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机关办公;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的通知、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牵头筹备综合性会议;负责党组议定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组织起草综合性工作总结、请示报告、领导讲话,对局发文件进行把关;牵头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负责局机关公文的收发、批办、运转及印鉴、机要、档案、文印、保密管理和机关报刊征订收发;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编辑并指导系统的粮食政务信息及宣传报道;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制订局机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上级领导和重要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负责机关的户籍管理、综合整治和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车辆调配使用、维修及管理;负责群众来信办理和接访,协调职能科室落实信访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人事老干科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组织、干部、人事、劳动、退离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单位的人员调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局属和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考察、任免、培训、交流、出国政审、考核、奖惩、离退休和辞职辞退等工作;制定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劳动用工、劳动工资、劳动保障、福利待遇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考录用和复退转业军人的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晋级工作;负责局属和直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考试、考核及职务聘任工作;制定系统内干部职工教育、专业人才培训、培养计划,并做好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粮食系统人员、劳动工资和机构网点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协助社区抓局属范围内的育龄妇女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具体承办局机关党务、工会、纪检、青年、妇女等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涉军人员的稳定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督检查科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拟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制度建设、人员培训考核及证件管理;负责拟定全市粮食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审核办理粮食收购资格。组织、指导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或牵头对全市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粮食企业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粮食质量检验、粮食运输技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协调、配合对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的重大、复杂涉粮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共同管理粮食市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负责粮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控储备科 

负责分析预测粮油供求形势,编制并组织落实全市粮油产需和收支平衡计划,以及购销调存计划、进出口计划、储备粮油出入库和动用计划。拟定宏观调控措施,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市场稳定;指导全市的粮食购销工作,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搞活粮食流通,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网络建设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山东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分析,提出应急状态建议,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组织粮食产量、供需平衡、社会粮食保有量等专题调研,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落实国家专项储备粮油和地方储备粮油计划,管理市级储备粮油,监管县区储备粮油;负责拟定和落实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制度;指导全市粮油仓储、运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负责粮油仓储统计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市的农村储粮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业发展科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的粮食产业化工作;组织协调粮油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申报。负责粮油产品推介工作;指导全系统城乡居民主食供应主渠道和服务网点建设;负责粮食系统重大科技攻关、科研成果鉴定和推广工作;指导粮食系统实施技术改造和生产经营;指导全市的粮食物流体系和粮油批发市场建设;负责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网络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以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粮食系统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评先树优工作;负责粮食产业化经营各项指标的统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财税、金融等有关政策,指导全市粮食行业财会工作;组织实施财务法律法规以及粮食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工作;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工作;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金的预测、调度、汇总上报工作;编制局机关年度预算和决算;办理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申报和拨款;负责局机关的经费筹措和开支;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和资产管理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清产核资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年审、考试、培训和继续再教育工作;负责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工作;负责离休人员及直属企业军转干退休人员医疗费的报送和兑付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调整和缴费工作;负责国、地税的纳税申报工作;负责局机关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费的发放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油资金的协调、展期、利息和费用到账计提及拨付工作;负责军粮供应资金的拨付工作;承办业务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查统计信息中心 

负责局机关统计资料的汇集和综合利用;负责全市农村粮食生产消费信息典型调查户的管理、数据收集和分析;负责组织或参与专题调研活动;负责搜集和整理粮食供求和价格信息资料,定期发布主要粮油品种价格、供求信息;负责局机关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信息资料的上传、更新与维护;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的维修与养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军粮供应中心 

贯彻落实军粮供应政策,承担全市的军粮供应任务;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市军供粮油筹措、调拨、加工、配送和供应计划;负责军供粮油质量的监督的检查;统筹规划全市军粮供应网点,负责代理网点的认定、调整和管理以及业务指导、费用拨补、经营设施维修改造工作;负责军粮电子票证的收缴,军供数据的收集汇总及有关设备、软件的安全管理;负责军粮补贴资金的管理、拨补和预、决算工作。对军供财务实施管理与监督;负责国民经济动员储备粮油的储存管理工作;负责战时(应急)军粮、副食品供应工作;负责军供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粮食质量检测中心 

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制定粮食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规划和指导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组织推广有关新方法、新技术、新成果;组织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制订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油商品质量、计量标准;协助粮食收购许可中的检化验仪器核查;负责粮食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宣传党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指导所属党组织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提高党员的素质;指导所属党组织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健全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所属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指导所属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市直粮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的换届工作;负责审批发展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负责所属党员的民主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党员的奖惩;指导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所属党组织按时缴纳党费;承办上级党委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 

负责检查局机关、局属单位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负责受理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负责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负责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行政处分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受理被监察人员不服监察决定的申诉;指导局属单位建立健全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指导局属单位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提高管理水平;负责对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全系统的监察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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