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目录
(一)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事务工作和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级机关基建、维修、办公设施运行经费的预算管理,对所属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市领导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在国内外交往中按规定上交的礼品。
(三)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定相关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级机关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购置和集中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房、公有住房及附属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整、租金管理、维修管理及水、电、暖的供给工作;拟订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配售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机关周转房。
(四)按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五)受市政府办公室委托管理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六)拟订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和报废工作
(七)在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拟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八)承办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具体服务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
(九)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和生活的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市级机关食堂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级机关绿化美化和爱国卫生工作。
(十)指导、协调市级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人口户籍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 7个行政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单位内部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保密、提案、督查、安全、车辆调度、接待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理论、政策研究;拟定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及报废的申报审批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车辆的落户、年审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
负责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党务、群团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员工的技能培训考核及评聘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科
按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基建、维修、办公设施运行经费的预算、管理;管理市领导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在国内外交往中按规定上交的礼品。
(四)接待处
承办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具体服务工作;参与市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政务接待业务的指导工作。
(五)房产管理科
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拟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建设、配置和集中管理使用;负责办公用房、公有住房及附属用房的权属登记、使用调整、租金管理、维修管理及水、电、暖的供给等拟定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集中住宅区的建设、配售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危旧房屋及旧院落的改造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工作;管理市级机关周转房。
(六)公共机构节能科(挂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牌子)
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一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拟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七)综合管理科
负责市级机关办公和生活的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市级机关食堂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市级机关的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人口户籍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一)市直机关保卫处
负责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办公区、宿舍区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接待客人的安全警卫工作。
(二)市机关办公楼服务处
对机关办公实行宾馆式统一管理服务。为领导机关提供办公、会议服务和物资保障,负责办公区域内设备动力,机电变电、通讯、空调、水、电、管道的管理维修和绿化美化,爱国卫生等工作。
(三)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具体承担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家属、学生的上下班、上学班车服务,机关宿舍区三处食堂的食品加工、生活服务,机关三个宿舍区的房屋、水、电、暖、气、管道、线路的安装维修、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机关报纸文件收发等工作。
(四)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受市财政拨款单位的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各部门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接受委托,代理市级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等。
(五)滨河花苑管理处
主要职责是:负责建设单位移交的所有建设档案;负责所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公共区域的管理;负责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负责入驻小区的水电暖气等行业部门的协调管理及物业公司与住户的关系协调;负责住户所反映问题的协调处理,理顺好住户与各职能单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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