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
梁伟,男,汉族,1952年7月生,河北获鹿人,1969年3月参加工作,197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北京市总工会主席。
- 性别
- 男
- 籍贯
- 河北石家庄
- 出生日期
- 1952年7月
- 毕业院校
- 中央党校
- 民族
- 汉族
- 学历
- 在职研究生
- 政治党派
- 中国共产党
- 入党时间
- 1977年9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1969年3月
目录
1969——1973,北京市新街口油厂工人;
1973——1979,北京市粮油工业公司检验科检验员;
1979——1989,北京市油脂公司技术科检验员、副科长,副经理、经理;
1989——1991,北京市粮食局局长助理兼市节粮办主任(其间:1984—1989年,中国人民大学函授学院工业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在职学习);
1991——1998,北京市粮食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局长;
1998——2000,北京市委商贸工委副书记、市商委主任兼市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其间:1997—1998年,参加14期一年制中青年培训班);
2000——2003,北京市委商贸工委书记、市商委主任(其间:1997—2000,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职学习);
2003——2007,北京市通州区委书记;
2007.05—2007.07,北京市委常委、通州区委书记;
2007.07—2008.02,北京市委常委;
2008.02—2012.01,北京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
2012.01—2012.07,北京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2.07—2016.01,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北京市总工会主席。
治理乱象须用“重典”
2014年3月9日下午,全国人大北京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梁伟作大会发言时表示,要加重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现在不是乱世,但是有很多有法不依的乱象,治理乱象也必须用“重典”,不能让“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这种现象普遍长期存在。
梁伟说,考虑到所处的阶段性特征、新时期的特点和变化了的情况,要使立法、执法、遵守法律在完善社会治理方式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过程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梁伟建议,执法要严,违法成本要高,法律才能得到实施。同时,要更加注重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切实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