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明
- 中文名
- 李金明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地
- 河南南阳
- 出生日期
- 1941年8月
- 职 业
- 公务员
- 毕业院校
- 中央党校
目录
1966年9月参加工作,煤炭部焦作矿业学院采煤系地下开采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62.09——1966.09,在煤炭部焦作矿业学院(现河南理工大学)采煤系地下开采专业学习。
1966.09——1967.12,留校待分配。
1967.12——1971.03,煤炭部云南来宾煤矿生产组技术员、政工组办事员。
1971.03——1977.09,电子工业部七七九厂政治部保卫科干事。
1977.09——1982.02,河南省南阳地区商业局干事,地区财委干事、办公室副主任。
1982.02——1983.06,中共河南省社旗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1983.06——1984.09,中共河南省南阳地委委员、地委宣传部部长。
1984.09——1986.05,中共河南省南阳地委副书记(其间:1986.02—1986.05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86.05——1991.01,中共河南省南阳地委书记。
1991.01——1992.02,中共浙江省委秘书长。
1992.02——1993.04,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
1993.04——1998.11,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5.03—1995.05在中央党校进修一班学习)。
1998.11——2000.04,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杭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0.04——2003.01,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2003.01——2003.07,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3.07——2007.02,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7.02——2008.03,第十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08.03——2013.03,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第十届、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07年2月1日,政协第九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同意李金明同志辞去政协第九届浙江省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
2007年2月,增补为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2008年3月,当选为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