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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泗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下设秘书科、事业科、老年维权科,工作人员5人,党员3人。以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养老的意识等为主要职责。

目录

泗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下设秘书科、事业科、老年维权科,工作人员5人,党员3人。

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老年法律法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办理老年人来信来访,抓好基层老龄组织机构建设,检查指导基层老龄工作。

泗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泗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认真落实《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济宁市优待老年人规定》,做好高龄老人补贴发放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出台优待老年人的政策规定,优化《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程序。

(三)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尊老、爱老、助老、养老的意识。

(四)调查研究全县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及时提出正确的科学决策,为县委、县政府决策老龄工作当好参谋。

(五)为适应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兴办老年教育、老年科研、老年保健、老年社会公益的福利事业。

(六)积极组织老有所为,帮助广大老年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大力发展老年福利事业,指导兴办经济实体,发挥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七)总结推广老龄工作的先进经验,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弘扬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道德风尚。

(八)负责与各涉老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联系,组织指导全县各级老年体协和老年群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

(九)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市老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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