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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泗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8号)和《中共泗水县委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泗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泗发〔2010〕3号),设立泗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目录

(一)将原县经济贸易局的工业管理、经济运行调节、煤电油运气保障、成品油流通管理、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再生资源利用管理、中小企业指导协调职责,原县民营经济发展局的职责,原县信息产业局(除建材行业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泗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泗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科技技术与传统产业改造结合,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主要职责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收集、整理和编发经济信息。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省市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并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体制的建立和产学研发展。

(六)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扶持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指导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预测全县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指导全县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

(八)组织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组织协调综合运输。

(九)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十)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省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和培育区域品牌。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软件企业和产品的审核上报;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

(十二)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县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再生资源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接待、会议组织安排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

(二)经济运行调度室(挂县政府工交生产总调度室牌子)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县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承担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保障工作,监督成品油流通管理,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负责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科技科

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重点行业布局、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确认工作;指导全县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新产品开发,组织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工作和产业化示范工程。

(四)产业政策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信息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相关行业准入工作;按规定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外资投资)进行核准、备案工作;按规定审核上报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按规定对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经营进行审核上报工作;按规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工程方案进行审核上报;负责全县工业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电力运行监管职能;参与制定全县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企业兼并重组;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企业参加产品展览展销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

(五)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组织全县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能源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措施和能耗指标进行监督;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组织协调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新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新能源产业集群配套、项目规划、政策扶持建议,负责推动全县新能源产业发展;承担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信息产业办公室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相关支持政策,负责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企业和产品、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定申报工作;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指导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承担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总体规划和协调;拟订全县信息网络发展政策措施;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七)综合调研科

研究起草综合性经济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综合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参与全县经济发展战略的研究和中长期规划的编制;拟订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改革与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现代化;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综合材料的起草、收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做好对外新闻宣传。

(八)中小企业办公室

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扶持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合理布局,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工作;拟订中小企业科技进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技术创新和技术交流等工作,提供相关政策和信息咨询服务,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中小企业网站维护管理。

(九)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考核工作。

(十)安全稳定办公室

负责经信系统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老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人员编制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4名,县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

党群组织按照有关章程设立,由机关人员兼职负责具体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除已划转相关部门管理的单位外,原县经济贸易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局所属单位调整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管理。

(二)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后,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上报。需报省、市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上报;需由县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核准。

(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创新能力建设的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承担省、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四)电力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电力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编制电力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负责拟订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拟订电力工业(含水电)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协调拟订电力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监督年度电力运行。

(五)建材管理的职责分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建材生产领域的行业管理工作,履行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建材使用领域的行业管理工作,履行建材使用监管职责。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助。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建材行业节能环保、结构调整和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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