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录
(一)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组织研究全市性的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监督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市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市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管理和安排市基本建设基金;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牵头组织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概算方案的审查审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后期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政府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市区域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地区经济协作和境内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订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市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委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督办、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实施相关职业资格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挂高技术产业科牌子)
研究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全市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承担全市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统筹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平台建设;提出市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承担国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对外招商项目名册;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交通、运输、电力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市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市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转报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管理市级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采购、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拟订全市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负责市权限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办理;负责牵头组织固定资产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许可联审工作;负责市权限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概算和初步设计》的审批;负责外地市驻菏非经营机构登记备案;及时发布固定资产投资审批信息,引导投资商,做出正确投资决策。
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对国民经济动员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规范信息化管理,加快信息化进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加强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拟订并协调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统筹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工作;承担委机关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组织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市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承担市基本建设基金管理工作;承担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分办、协调、督办和办理结果的统一送达工作,负责组织重要行政审批事项联审会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渔业与气象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工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的有关工作;研究分析我市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调控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有关监管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全市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指导全市建设项目的稽察工作,负责对市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稽察;组织开展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稽察办对中央、省出资的菏泽项目的稽察工作,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负责组织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方案;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市重点项目、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拟订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规模和标准;确定我市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依法对省、市重点项目、市以上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提出全市铁路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铁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全市铁路发展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市铁路建设资金的投向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宗旨和业务范围:综合研究拟定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进行总量平衡、结构调整,促进全市服务业发展,其业务范围包括:(一)负责服务业总体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与政策工作;(二)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三)组织有关县区、部门编制服务业重点专题规划;(四)监督检查国家、省、市服务业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五)组织拟订我市服务业市场管理办法;(六)负责国家和省服务业发展基金及服务项目的转报工作;(七)负责市服务业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办市服务业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
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重点做好综合、指导、协调、服务、督查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提出的有关事项进行协调联络。协调促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实施。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菏泽市中华路1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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