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守银
李守银,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宁夏海原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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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09~1984.07 宁夏财经学校学习;
1984.07~1993.04 固原地区财贸局干部(其间:1985.09~1992.1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3.04~1995.05 固原地区财贸局财政科副科长;
1995.05~1998.06 固原地区财贸局副局长(其间:1993.08~1995.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06~2006.12 固原市财政局局长、党支部书记(其间:2003.10~2005.09西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6.12~2012.10 固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固原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残联主任;
2012.10~2016.11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1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2年10月15日银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守银为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2年11月2日,固原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李守银固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6年11月,李守银任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免去银川市副市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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