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物价局
目录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实施细则、办法和方案、措施。
二、协助政府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商品风险基金、储备制度的设立、运作和监督管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三、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和《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管理国家管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施明码标价;制止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经济秩序。
四、依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社会福利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五、指导、监督县直业务主管部门及各乡镇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县直部门之间及地区间的价格、收费争议。
六、建立价格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市场价格信息服务;受理法律法规规定由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价格认证的事项;受理和做好部门和个人委托的资产价值的评估、认证工作,为社会和企业提供价格认证、价格咨询服务。
七、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受理和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协调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各类价格、收费管理等综合性文件的起草、负责各类上报、汇报材料的把关。
3、负责做好会议组织、领导讲话、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公务接待、信访接待、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5、监督考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做到上传下达,政令畅通,维护机关整体形象。
6、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价格监督检查局
1、负责全县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舆论监督工作。
2、负责对全县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价格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执行收费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基层网络建设工作。
3、负责接待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各类价格投诉举报,受理被检查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申诉案件。
4、负责商品标价签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认真落实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制度,查处各类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行为。
5、重点对涉农收费以及涉及三农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政府管理的水、电、气、药品、成品油等重要商品价格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6、会同技术监督部门在全县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价格、质量信得过”活动,定期评比验收县级“双信”单位,推荐参加省市级“双信”评比的单位。
7、做好案审工作,建立健全价格违纪档案,按期上报各种统计报表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加上级价格检查部门统一组织的专项检查、案件审理评比、规范化检查所建设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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