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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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制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跨区域或重大活动的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督办查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执法不公、违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负责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对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以及擅自变更建设工程使用性质等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四)负责市容工作的统筹管理及考核监督职责,制定城市规划区市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市容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和各类经营性专用亭子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非机动车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拟订机动车清洗行业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负责城区施工工地建筑围挡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夜景亮化工作,制订城区建筑物、构筑物的夜景亮化规划、建设、运行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容市貌方面城市管理特许经营工作,推进城市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六)承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指导的职责;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订城市规划区“门前三包”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工作。
(七)负责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政策规定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实施监督、调度、检查、考核。
(八)配合财政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维护费及有关市级资金的监督管理,提出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意见,监管资金的使用。
(九)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郭庆林 局长、党委书记 主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局党委全面工作。
李建国 调研员 协助田冠军同志主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日常工作;分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规划财务、信访工作,联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中区分局。
刘世奎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市容环境管理、数字化城管建设、考核与执法监督、执法督察队工作;联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任城区分局。
曹建军 副局长、党委委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指挥部副指挥,新疆英吉沙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市对口支援新疆相关工作。
张世龙 副局长、党委委员 分管政策法规、户外广告与亮化管理和城市规划监察支队工作;联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太白湖新区分局。
毕咏梅 市纪委第八纪检组副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
徐玉玲 副调研员 协助李建国同志分管组织人事、队伍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毕咏梅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联系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高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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