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静
- 姓名
- 杨先静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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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杨先静在担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分管全省矿产资源矿政管理工作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决定延续分立万庄铁矿探矿权、转让范桥铁矿探矿权、出让周集铁矿探矿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8.9亿元。在2003至2012的10年间,杨先静采用以“借”为名,先后向大昌矿业集团董事长吉某某等十八人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54.8186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0.2万元。
2010年3月18日,北京首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人民政府、霍邱县人民政府就霍邱铁矿深加工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成立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5月,为请求将尚未挂牌出让的“周集铁矿”配置给首矿大昌公司,大昌集团董事长吉某某找到杨先静请其帮忙,并将首矿大昌公司已经拿到国家发改委同意在霍邱建设钢厂的批文告诉杨先静。2011年9月,省国土资源厅对周集铁矿勘探探矿权挂牌出让,挂牌准入条件由矿管处拟稿并经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在报经杨先静签发时,杨先静擅自更改厅长办公会决定,将条件更改为“竞买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在霍邱地区建设钢铁加工项目的批文”,并正式对外挂牌公告。
赤裸裸的量身定制,在公告期间遭到舆论质疑。为此,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厅长办公会,决定暂停周集铁矿勘探探矿权挂牌出让。2011年11月,杨先静安排矿管处,重新启动实施周集铁矿勘探探矿权挂牌出让工作,并在准入条件上提出“不得直接出售原矿产品,必须就地转化铁矿资源,建设钢铁加工项目”,而这一条件又是变相为首矿大昌公司量身定制。 2011年12月16日,省国土资源厅按此条件对周集铁矿探矿权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仅首矿大昌公司一家符合竞买条件,并最终以51500万元的价格成交。通过违规设置排他性准入条件,杨先静帮助首矿大昌公司排除竞争取得周集铁矿勘探探矿权。经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探矿权合理价格为169456.21万元。除了该起外,杨先静还在另外两起有关大昌公司探矿权延续、转让中滥用职权。三起滥用职权,共导致国家损失189158.12万元。
在为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该公司持股的首矿大昌公司,在探矿权贷款抵押备案、转让范桥铁矿探矿权、设置准入条件出让周集铁矿探矿权等方面,杨先静先后四次共计收受、索取吉某某人民币1001.4万元,美元0.2万元。2012年7月,杨先静因担心矿管处处长孔繁茂(注:孔繁茂因犯滥用职权、受贿罪,日前被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一案牵连,退还给吉某某1000万元。
除此之外,杨先静还在马鞍山小南山铁矿采矿权证办理、凤阳县石英矿资源整合方案获得审批、旌德县土地指标交易等过程中收受贿赂。
2012年下半年,杨先静虽已离职,却继续接受他人委托,向时任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副处长吴某某打招呼,让其帮忙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后将盛桥镇安置房纳入2012年第三批次追加土地计划指标,使该宗土地顺利通过。事成后,杨先静获取“好处费”30万元。
2014年4月16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先静被起诉罪名分别为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三宗罪名。庭审中,杨先静数度哽咽,多次称“我坦白、我认罪”,据供述,杨先静受贿的1600多万元款项,其中1000万元用于理财,剩下的钱为女儿在北京购买住房一套,其他用于个人消费。
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2014年04月16日 | 徽国土厅原巡视员杨先静滥用职权致国家损失近19亿 |
| 2014年05月19日 | 安徽国土厅原巡视员杨先静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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