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令
- 中文名
- 大行令
- 属 性
- 古代官名
- 朝 代
- 秦
- 职 责
- 少数民族事务
- 隶 属
- 中央政府
- 引 申
- 大鸿胪
目录
秦官有典客,掌少数民族事务。
汉初沿设,汉景帝中六年(前144)改为大行令,所属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等。
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大行令为大鸿胪,行人改名为大行令。大行令秩六百石,所属除丞外,有治礼郎数十人。行人为掌交际礼仪之官。《周礼》秋官有大行人、小行人,为掌四方朝聘宾客及使命往来之官。
曹魏则改称“客馆令”,为大鸿胪卿属官,后世渐废此官。
大行令,官名。中国古代朝廷掌管诸侯及少数民族事务。秦及汉初本名典客﹐西汉沿设,为九卿之一。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改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名大鸿胪。成帝时,将典属国所辖职务并入。属官有行人、译官及郡邸长丞等。因所辖诸王入朝、郡国上计、封拜诸侯及少数民族首领等,多与礼仪有关,后遂变为赞襄礼乐之官,王莽改为典乐。东汉官名称大鸿胪卿。
秦汉时凡诸侯王﹑列侯和各少数族的君长﹐以及外国君主或使臣﹐都被视为皇帝的宾客﹐所以与此有关的事务多由大鸿胪掌管。如诸侯王﹑列侯受封或其子息嗣位﹐以及他们因有罪而夺爵﹑削地﹐都由大鸿胪经手处置。诸侯王进京朝见皇帝﹐大鸿胪典掌礼仪﹔诸侯王死亡﹐大鸿胪遣使吊唁﹐并草制诔策和谥号。臣属于汉的少数族君长﹐在接受汉的封号或朝见皇帝时﹐以及外国使臣来贡献等﹐属于礼仪方面的事务﹐都由大鸿胪承办。郡国派属吏到京师上计﹐大鸿胪要为他们安排馆舍。大鸿胪秩为中二千石﹐有丞。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武帝时改行人为大行。又设郡邸长﹑丞﹐主管各郡在京的邸舍。东汉时只留一大行﹐余皆省去。大行之下有治礼郎四十七人﹐专门管理各项具体的礼仪事务。
魏晋至明﹑清﹐大鸿胪职掌屡有变化。魏晋及北魏﹐大鸿胪在掌一般殿廷礼仪的同时﹐仅负责夺爵削地事务﹐其余权力分归尚书省吏部﹑礼部﹑刑部。梁﹑陈称鸿胪卿﹐改掌赞导一般殿廷礼仪而不负责封爵事务。唐﹑宋鸿胪卿恢复礼宾事务﹐兼主皇室﹑大臣之凶仪。金﹑元不设此官。明代基本恢复梁﹑陈之制﹐鸿胪卿专掌一般殿廷礼仪。清代沿用不改﹐宾客事务则转归理藩院管理。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