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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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彩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负责农业税的征收和管理。
(五)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和执行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参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
(七)管理市级和中央、省驻济有关单位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九)负责全市地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负责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管理和指导社会审计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宫振华:局长、局党组书记,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联系省财政厅驻济宁检查办事处。
王玉留: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局党组副书记,主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监督检查办公室、企业财务管理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
韩 梅: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局党组成员,主管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分管综合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信息中心。
许一新:副局长、局党组成员,分管法规税政科、社会保障科、金融与国际合作科、行政事业资产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开发区财政分局、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含财金公司),负责融资和棚改工作。
杨奉月:副局长、局党组成员,分管农业科、机关党委、农业税收管理局、北湖财政分局。
刘 宁:总会计师,协助宫振华同志分管预算科,分管会计科、会计培训中心。
钟 强: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协助王玉留同志工作,分管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含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近期,部分市民反映有人冒充市财政部门工作人员拨打电话,谎称发放新生婴儿财政补贴款,借机进行诈骗。
在此郑重声明,市财政部门从未出台发放新生儿补贴款的政策,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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