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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规划局

枣庄市规划局负责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

目录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枣庄市规划局枣庄市规划局

(二)负责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 近期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

(三)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村镇规划的有关政策、技术规定, 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各区建制镇、乡总体规划和建制镇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评审和审查报批工作。

(四)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 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负责建设工程和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六)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建设项目批后管 理工作;负责各项建设的规划、验线和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负责规划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七)负责临时用地、临时建设及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的规 划管理,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制定全市户外广告(标志牌匾)设置规划和审批 职责。 (九)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和规划设计市场管理 工作,组织市区重要规划项目和建筑方案的招标及评审。 (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技术指导和协调及规划人员的专业 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能

市规划局设 7 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回复工作;负责规划史志和年鉴工作;负责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资职称和社会保障管理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计划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并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及内部的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受理、初审、申报、接转、收费及咨询 服务;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负责编制各类业务报表和建设资料的归档、移交。

(三)城乡规划科

负责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分区规划、近期 建设规划、专业规划(市政专业规划除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评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负责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技术指导和协调及规划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负责规划委员会、技术审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村镇规划的有关政策、技术规定,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工作;负责各区建制镇、乡总体规划和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评审和审查报批工作。

(四)用地管理科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工作;负责核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 建设用地性质、规模,以及相关技术指标,审核办理各类建设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五)建筑管理科

负责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雕塑等建设项 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提出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包括建筑物的性质、规模、位置、标高、高度、体量、体形、朝向、间距、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色彩、亮化、材质和风格等);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验线工作;参与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城区户外广告(标志牌匾)设置规划和审批工作。

(六)市政管理科

负责市政专业规划的组织编制、评审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 市政道路、桥梁及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类市政工程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审核其设计方案;负责城市道路和各类市政管线工程规划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工程项目的放、验线工作;参与市政工程项目规划竣工验收。

(七)法规监察科

负责各类工程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各类工程项目的 放、验线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批后跟踪管理及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负责处理有关违法建设行为的信访、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地理位置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909号

邮编:27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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