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卫东
潘卫东,1967年10月出生,甘肃武都人,中共党员,酒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7月兰州理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毕业,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甘肃省张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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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09——1989.07,同济大学地下建筑与工程系本科毕业;
1989.08——1997.03,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三所从事结构设计工作;
1997.03——1998.02,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副院长;
1998.02——2000.04,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院长;
2000.04——2002.05,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正处级);
2002.05——2004.03,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2004.03——2004.05,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4.05——2009.12,甘肃省委第三巡视组正处级巡视员;
2009.12——2010.02,酒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候选人;
2010.02——2016.10,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10——2017.12,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7.12——,甘肃省张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第十三届甘肃省纪委委员。
2018年1月3日,甘肃省张掖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系统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市纪委主要领导职务任免的决定。潘卫东同志任中共张掖市委委员、常委,中共张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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