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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国务院设立了五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由国务院规定。获奖者的奖金额为500万元人民币。该奖项2000年设立。
中文名
国家科学技术奖
设立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目    的
奖励在科技中有突出贡献的公民等
包含奖项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等5项
颁奖地点
人民大会堂
获奖人物
吴文俊、袁隆平、王选等

目录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两名,获奖者必须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获奖者的奖金金额为五百万元人民币。

国家科学技术奖证书国家科学技术奖证书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评审说明

这些奖项每年评审一次。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这两个奖项不分等级。其他三个奖项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分为一、二等奖两个等级;对作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

历届获奖者

2014年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获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统计表
序号获奖单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合计
一等二等二等一等二等一等二等合计
1清华大学121
2156
1华中科技大学
12
3
66
3东南大学
1112145
3浙江大学
12
2
55
5哈尔滨工业大学
21
1
44
6北京大学
1

2
33
6吉林大学
12


33
6上海交通大学
1

2
33
6武汉理工大学
12


33
10武汉大学


11112
10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


22
10复旦大学



2
22
10湖南大学
11


22
10华东理工大学
11


22
10江南大学

2


22
10南京大学
1

1
22
10山东大学
1

1
22
10太原理工大学

1
1
22
1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
1
22
10中南大学



2
22
10中山大学
1

1
22
22成都理工大学


1
1
1
22天津中医药大学


1
1
1
22北京建筑大学

1


11
22北京协和医学院
1



11
22北京交通大学

1


11
22北京科技大学

1


11
22北京理工大学
1



11
22北京体育大学



1
11
22北京邮电大学



1
11
22大连理工大学

1


11
22第二军医大学



1
11
22第三军医大学
1



11
22电子科技大学



1
11
22东北大学



1
11
22东北师范大学
1



11
22东华大学

1


11
22福建农林大学



1
11
22广东工业大学



1
11
22广东药学院



1
11
22贵州大学



1
11
22哈尔滨医科大学



1
11
22河海大学



1
11
22河南农业大学



1
11
2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1
11
22华北电力大学



1
11
22华南理工大学

1


11
22华南农业大学



1
11
22江苏大学



1
11
22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1
11
22昆明理工大学

1


11
22南京工业大学

1


11
22南京林业大学



1
11
22南京农业大学

1


11
22南京师范大学
1



11
22南京医科大学

1


11
22南开大学
1



11
22宁波大学

1


11
22山东建筑大学

1


11
2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1
11
22深圳大学

1


11
22首都师范大学
1



11
22首都医科大学



1
11
22苏州大学

1


11
22天津工业大学



1
11
22同济大学



1
11
2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


11
22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1
11
22西安交通大学

1


11
22西安理工大学



1
11
22香港大学
1



11
22香港科技大学
1



11
22新疆大学



1
11
22长安大学



1
11
22浙江工业大学



1
11
22浙江海洋学院



1
11
22郑州大学

1


11
2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



11
22中国矿业大学

1


11
22中国农业大学



1
11
22重庆大学

1


11

合计126384535117122










注:1、此表中数据仅统计通用项目,按获奖项目总数排序,仅供参考;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仅统计了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科技进步奖仅统计了第一完成单位。

推荐事项

为深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做好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关于受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规定》要求,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办法要求

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推荐单位或专家推荐两种方式。各推荐单位于2012年12月20日起可以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要求组织推荐。如专家推荐,请推荐专家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直接联系获取推荐号和密码。

采访现场采访现场

1.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推荐指标不限,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限推荐1人,请注重推荐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推荐指标不限,请注重推荐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并对我国长期友好的候选人或外国组织。

3.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各推荐单位请严格按照下达指标数(附件1)进行推荐,各奖种指标不得挪用,超指标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科技进步奖创新团队和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类项目的推荐指标另行下达。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每年可推荐1项(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含)以上可共同推荐1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外国组织),或1项国家自然科学奖(仅限1人独立完成的项目)。

3.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人员牵头完成的基础研究项目,可由3名以上国内知名同行专家(至少有1名院士)共同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年只能推荐1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项目公示时将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国家科学技术奖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大会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公开发表时间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时间应当于2010年1月31日前,并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

2.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如曾列入国家级计划,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推荐。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在一个推荐项目中作为前三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的评选。

推荐时间要求

(一)推荐材料截止时间

2013年1月31日前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推荐截止时间

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分类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积极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特别行政区、计划单列市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上午八时。

2.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和专家推荐,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上午八时。

3.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大型行业协会、学会,大型企业及其他推荐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上午八时。

评奖标准

为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中国设立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获奖者必须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奖金500万元。

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这些奖项每年评审一次。其中,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报请国家主席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这两个奖项不分等级。其他三个奖项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分为一、二等奖两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

监督检查

2015年3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规定》旨在加强对国家科技奖评审活动的监督检查,规范评审过程中有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保证评审活动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依法进行。

对于评审组织者,《规定》严禁9种不规范行为,包括:不得违反保密规定,询问、探听处于保密阶段的工作安排信息,以及与自己工作职责无关的其他评审组的评委信息;不得介绍、引领候选人或候选项目的推荐单位、完成单位的有关人员走访评审委员及其他专家,从事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项目鉴定、验收、评审等活动;不得接受候选人或候选项目的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宴请或其他好处等。《规定》明确规定,评审组织者不得作为候选人参与任何科技项目评奖。

对于评审专家,《规定》提出了“七不准”,包括: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泄露评审专家身份、评审活动有关情况,泄露或使用评审对象的技术秘密、评审资料等;不得利用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以任何形式为候选人或候选项目进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不得在项目考察和异议处理活动中,协同有关单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背科学道德,作出不公正的评价意见等。

对于推荐者,《规定》明确了“七不准”,包括:不得与被推荐对象协同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明知其存在重大问题隐匿不报,推荐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探听评审组织处于保密阶段的工作安排信息、评审专家名单及其他评审过程中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异议处理工作中无正当理由推诿、拖延,拒不开展调查、恶意拖延调查、不配合调查;不得在异议处理工作中敷衍塞责或徇私舞弊,做出不公正的调查处理意见等。

对于评审对象,《规定》明确了“八不准”,包括:不得在推荐材料中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夸大成果水平、应用情况;不得虚构相关事实,人为拼凑、包装项目;不得隐瞒相关事实,违规重复报奖;不得请托任何机构、人员进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不得违反规定程序,擅自将相关材料提交评审组织或者评审专家;不得向评审组织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推荐单位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宴请或其他好处;不得在异议处理中弄虚作假、拒不配合调查,或从事其他妨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2017评选新变化

“我国科技奖励制度历经几次重大变革,2017年,我国科技奖励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比如将国家科技奖三大奖的总数量进一步减少到不超过300项。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推荐、形式审查受理、初评、评审、审定、审核等程序,推荐评审工作全程接受科学技术奖励监督委员会和社会的监督。同时,为了加强社会监督,在推荐、受理、初评等环节都向社会公示。”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志敏介绍,国家科技奖评选2017年主要在以下六大方面推进了改革。

“继续拓宽专家和学术组织的推荐渠道。”陈志敏说,2016年拓宽了自然科学奖专家推荐的渠道,在此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拓宽了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的专家推荐渠道。2017年自然科学奖推荐项目中,专家推荐84项,占比40.2%,通过项目中,专家推荐19项,占比54.3%,比2016年的23.8%提高了一倍多,且两个一等奖项目全部由专家推荐。由此可见,专家推荐已经成为重要的推荐渠道,且推荐项目质量显著提升。同时,为充分发挥学术组织的作用,2017年通过中国科协和社会力量设奖单位的考察择优,动态遴选了24个学术团体作为推荐人。这些举措,既为优秀成果脱颖而出创造了机会,也为实行提名制积累了宝贵经验。

试行定额评审制度,控制获奖总数,提高国家科技奖的含金量。陈志敏表示,近五年三大奖总数基本呈逐年减少趋势,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总数已控制在300项以内。经征求相关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意见,并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的综合考虑,2017年试行授奖数量总额控制,将自然科学奖数量控制在45项左右,技术发明奖数量总额控制,将自然科学奖数量控制在45项左右。技术发明奖数量控制在65项左右,三大奖总数不超过300项。按照上述规则,在评审委员会阶段对技术发明奖试行了差额投票,差额9项,为进一步完善定额评审制度积累了经验。

限制完成人频繁报奖,遏制“论文堆砌”。“为了引导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加强科研成果的沉淀积累和实践检验,此次对完成人报奖间隔年限和论文规范使用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陈志敏举例说,比如,规定2015年和2016年三大奖获奖项目的全部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三大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遏制了部分完成人搭车报奖、拼凑报奖的现象;还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奖提交评审的论文专著数量,从原来的“不超过20篇”减少为“不超过8篇”,力求营造求实创新、“重质量、轻数量”的新风尚。

细化专用项目评审组,保证评审的公信力。陈志敏介绍,根据专用项目所属的学科专业,2017年进一步细分了评审组,并专门设立了“基础及前沿技术”评审组,支持鼓励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基础前沿的科研成果。同时,进一步加强专用项目的保密审查力度。

如何确保专家评委的独立公正,是保持评选公正的关键。陈志敏说:“我们在评选活动中,从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最大限度杜绝了人为操作的可能。比如,坚持评审驻地实行半封闭管理、相关人员手机集中封存、评审全过程录音录像存档等常规措施,力求让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公开、公正。”

不断增强评审的公开透明度。陈志敏介绍:“2017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公示力度,扩大了评审旁听参与面,从137位申请人中随机抽取20位旁听代表参加两场公众旁听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初评会后,还组织召开了国家科技奖初评结果公示发布会,接受社会监督。此外,为保证奖励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还组织对25个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对随机抽取的4个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经济效益真实性进行了核查,并就最高科技奖初评通过的候选人征求了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意见,确保结果得到更加广泛的共识。”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将于2018年1月8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届时将揭晓2017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三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每年获奖者不超过2名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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