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市中区审计局
目录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负责制定我区审计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情况;制定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负责向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负责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并负责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被审计单位和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建议: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区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指导全区审计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局主要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有关综合性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编制审计工作规划,编制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管理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等项事务;组织实施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接待、后勤服务保障、机关值班安排、卫生检查、来访接待、车辆使用、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编发审计信息;承担局举报中心的工作;负责区审计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工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外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审计系统的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审计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拟、修改和报批,办理有关部门协调工作;负责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对全区审计业务和社会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审查和复核各股室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负责承担局机关受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督促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业务科室,落实审计建议、审计决定执行的工作;负责办理审计移交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承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财政审计股
负责拟定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区国库办理区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区财政局、区地方税务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项目和工作任务。
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与区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负责审计区政府农业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和扶贫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各乡镇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和扶贫等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负责审计区政府社会保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由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审计各乡镇、街道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项目和工作任务。
经贸审计股
负责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和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对区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境外企业的审计工作进行审计监督,指导全区外资运用审计业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承办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项目和工作任务。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吕静 下一篇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