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占国
李占国,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 中文名
- 李占国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62年2月
- 毕业院校
- 西南政法学院
- 性 别
- 男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目录
1979.09—1983.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本科)
1983.07—1984.06 山东人民警察学校教师
1984.06—1991.12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教师
1991.12—1994.06 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法律部刑法教研室副主任(副科级)
1994.06—1994.12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干部
1994.12—1997.01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1997.01—2000.07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兼检察长办公室主任
2000.07—2002.12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2002.12—2003.03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2003.03—2009.05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009.05—2013.03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3.03—2017.02 山东省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02—2018.01 山东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2018.01—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19日,浙江省高院召开的全院干部大会,省委决定:李占国同志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8年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李占国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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