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金华市副市长。2013年12月20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福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朱福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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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福林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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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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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1月
- 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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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1月
-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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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
-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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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
目录
曾任解放军基建工程兵026部队战士、干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干部,地理系讲师、副教授;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副总工程师;金华市城建委副主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婺城区委副书记、婺城区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婺城区委副书记、婺城区区长;兰溪市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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