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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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沈阳市政府为加强环保工作,将市环保局从市环境管理局分出,独立设置沈阳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为6个职能处室。机关行政编制55名。
1996年沈阳市政府机构改革,强化了环保职能,加强了队伍建设。内设机构增为11个职能处室。市环保局机关行政编制增加为60名。
1998年市政府为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成立了环保产业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行政编制5名。
2001年市委、市政府实施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将环保产业办公室划入市计委。市环保局机关行政编制由60名减为54名,增加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6名。内设机构为10个职能处室。
2004年1月市环保局内设机构增为11个职能处室。区县环保机构建设为适应沈阳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扩展。从1980年起,各区县政府相继成立了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局。同时设立了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机构。1980年和平区环保局独立建制;1981年沈河区 、辽中县环保局独立建制;1984年康平县环保局独立建制;1985年铁西区、皇姑区、法库县环保局独立建制;1986年大东区、东陵区、苏家屯区、于洪区、新城子区环保局独立建制;1987年新民县环保局独立建制。1992年沈阳市成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了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至此,沈阳市13个区县和1个开发区设置了独立的环保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各级环保机构的建立推动了沈阳市环保事业全面发展。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下,全市环保系统在人力资源和能力建设上都得到了长足发展,队伍编制规模和人员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综合素质等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已经处于前列。以较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以先进技术装备为依托的参与城市发展综合决策的能力和综合执法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环境监控、监测、宣教、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等能力均已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为全市环境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环保局机关下设办公室、规划与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技与国际合作处、水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固体废物管理处(噪声与辐射环境管理处)、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处、审批管理处、人事监察处和机关党委等11个部门。
市环保局共有20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具有行政职能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有2个,专业技术支持部门13个,污水处理单位5个。具有行政职能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市环境监理大队(市环境监理处)和开发区环境管理处(外资企业环境管理处)。专业技术支持部门有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保护科技情报宣教中心、沈阳市环境信息中心、沈阳市环境保护外资引进办公室、沈阳市环境保护培训中心、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沈阳市环境保护投资公司、沈阳市环保工程设计研究院、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服务中心、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会计核算中心、沈阳市环境监控与投诉中心。污水处理单位有仙女河污水处理中心、沈水湾污水处理中心、五里河污水处理中心、满堂河污水处理中心(人工湿地生态工程技术中心)和北部污水处理厂。
市环保局共有行政编制56个,全民事业编制762个。局级领导职数5个。处级领导职数76个,其中机关处级领导职数16个,直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职数60个,平均年龄42岁,本科以上学历68人,占89.5%。专业技术人员428人,平均年龄36岁,学科分布在理、工、农、医、法律、管理等40多个专业,其中教授级高工13人,副高级职称105人,中级职称149人,初级职称161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制度,起草全市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区、县(市)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统筹、协调、监督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拟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排污许可证发放相关制度,组织全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工作,拟订全市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监督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四)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相关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拟订全市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协调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自然保护区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恢复工作。
(八)拟订全市有关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划和标准,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对全市污水处理运营的监督管理。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按照法定职责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十二)负责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负责与履行环境保护国际公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的沟通协调工作;受市政府委托承办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三)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四)实行市、区(开发区)垂直管理体制,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李纪宁 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沈阳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李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7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人事、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科技、环保产业、环境保护规划与计划、环保工程项目、财务与资金管理、环境监理、环境应急、环境监控、宣传教育、政务公开工作。分管人事处、大气环境管理处、科技与环保产业处、环保产业协会、环境学会、规划财务处、会计核算中心、环境监察支队、开发区环境管理处、宣教中心。分管监测站业务工作。
王 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女,汉族,196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党务、环境审批工作。分管机关党委、行政审批办(环境影响评价处)。分管环科院、评估中心业务工作。
王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6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固体废物、噪声、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离退休干部、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固废处、噪辐处、安全生产办、离退休干部处、信息中心。分管固废处置中心业务工作。
李国宏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水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工作。分管水环境管理处、污水处理管理中心、蒲河办、总量办。分管环保工程设计院业务工作。
张浩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局级)。
负责纪检监察、队伍与行风建设工作。分管监察处。
索丽珍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女,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局级)。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市建设、环境信访工作。分管自然生态保护处、农村环境保护处、信访办。分管培训中心业务工作。
齐放 巡视员
男,汉族,1958年11月出生,致公党。现任市环保局巡视员。负责机动车尾气管理、国际合作、外事管理工作。分管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国际合作处(环境样板城对外联络处)、外资办。
单伟民 副巡视员
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市环保局副巡视员。
负责系统体制改革、环境政策、环境法制、区域环境建设、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规处、机关服务中心。
办公室
人事处
规划财务处
政策研究室
法规处
科技与环保产业处
水环境管理处
大气环境管理处
固废处
噪辐处
自然生态保护处
农村环境保护处
行政审批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处)
国际合作处
环境样板城对外联络处
机关党委
监察处
离退休干部处(安全生产办)
总量办
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沈阳市环保工程设计院
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沈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沈阳市环境保护科技情报宣教中心
沈阳市环境信息中心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会计核算中心
沈阳市环境监控与投诉中心
沈阳市机动车尾气检测防治中心
沈阳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沈阳市开发区环境管理处
沈阳市环境保护培训中心
沈阳市环境保护外资引进办公室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服务中心
和平分局
沈河分局
铁西分局
皇姑分局
大东分局
东陵分局
于洪分局
沈北新区分局
苏家屯分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浑南新区分局
蒲河新城分局
沈抚新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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