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目录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平衡电力资源、指导电力调度、推进节能发电和节约用电;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牵头协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推进重点企业发展;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
(六)研究制定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组织拟订扶持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指导企业加强管理,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七)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联合运输;负责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工作;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中药材生产项目扶持管理;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推进汽车产业发展,制定产业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汽车产业资源整合、科学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和推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重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的本地化配套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十)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负责推进机械制造、电子信息、食品、黄金等产业集群化发展,组织培育工业园区、区域品牌;负责组织实施市中心区企业退城进园工作。
(十一)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行政管理等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负责综合性重大信息化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普及教育; 推进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制定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基础性、公益性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管理;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负责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标准体系。
(十五)拟订全市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通信、广播电视网络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络的建设,促进三网融合;协调市内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十六)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七)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信访、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外事、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委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
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调节近期经济运行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承担和协调重大课题的调研;负责综合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情况,起草情况简报和综合性文稿;汇总编制委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并检查落实。
三、组织人事科
指导工委直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工委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工委系统稳定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担工会工委、团工委和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四、产业政策与法规科
拟订工业、信息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中涉及财政、金融等政策性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提出建议;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和相关行业准入工作;按规定审核上报汽车、农药的准入管理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组织安全技术认证;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负责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法制宣传和委机关的“普法”教育;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五、经济运行办公室(挂对外合作与交流科牌子)
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相关产业安全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和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协调生产与流通衔接。
六、规划与技术改造科
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级财政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点行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方案;拟订全市重点企业名单,对重点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提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和资金筹措建议,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负责由市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抵免税确认相关工作;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牵头组织培育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实施市中心区企业退城进园工作。
七、科技科
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及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组织实施知名品牌企业战略。
八、企业科
拟订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改革和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组织推动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
九、交通与物流科(挂市道口管理办公室牌子)
参与制定全市运输、邮政、电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协调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联合运输;参与协调重要物资和商品的紧急调运及集装箱运输工作;参与协调全市春运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负责全市铁路道口监护管理。
十、市煤电油气运协调办公室(挂电力科牌子)
承担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协调工作;监督管理成品油流通,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制定电力保障预案,协调解决电力运行和供求中的重大问题,平衡电力资源,指导电力调度,推进节能发电;制定下达全市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牵头协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十一、原材料产业科(挂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石化、化工、建材、煤炭、冶金、黄金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参与审查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计划;负责联系相关产业组织;办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十二、装备产业科(挂国防科技工业科牌子)
承担通用机械、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及核电装备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市船舶工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科
负责制定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汽车产业资源整合、科学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和推进上下游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全市重点整车及零部件企业的本地化配套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全市汽车产业重大招商活动;推进汽车项目的引进和汽车工业园区、特色基地建设;承担市汽车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消费品产业科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茧丝绸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市级药品储备管理和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负责葡萄酒行业的管理协调,承担国际葡萄酒局观察员日常工作。
十五、安全科
指导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行政管理等工作。
十六、电子信息科
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等电子信息产品开发与生产;按规定组织上报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企业认定和产品认定。
十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
负责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管理工作,拟订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并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协调重要软件开发,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和产品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组织上报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备案。
十八、信息化推进与信息安全科(挂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牌子)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研究拟定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负责推进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协调通信网、计算机信息网、广播电视网及其它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与融合,推动通信业有序发展;指导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推进非金融性集成电路卡的推广应用;协调推进全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九、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科
指导全市电子政务建设,拟订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标准、规范;组织协调全市基础性、公益性电子政务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的建设管理;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和完善信息资源目录及标准体系;研究拟定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组织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研究拟订全市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面向社会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全市电子政务考核指标体系。
二十、市节约能源办公室
组织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能源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能源节约监察执法,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节能考核奖励等工作;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承担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副处级)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有关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内设管理服务科、工资福利科。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由委党群组织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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