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统计局
目录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拟订全市统计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审批各县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核统计计划、调查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指导部门统计工作。
(三)根据国家、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全市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县区、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
(六)指导全市统计基础建设和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各县区统计部门由国家统计局划拨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基础建设投资,协助县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副局长。
(七)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负责文稿、档案、信息、信访、保卫、保密、督办、会议组织、机关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重大综合性的分析报告。
定期发布统计公报,定期整理、编辑和提供社会、经济、科技等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编制经济循环帐户,进行总供给和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
三、法规科
负责草拟和修订我市统计方法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负责组织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法规的宣传。
负责组织全市统计调查单位的注册、变更、注销管理工作。
四、工贸科
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商业(含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外贸企业)、饮食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的统计调查数据。
负责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社会科
组织实施人口、劳动、科技、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的统计调查数据。
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归口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的统计工作。
六、农调队
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专项调查、农产量统计、农业综合统计、农村住户调查、小康监测、农村经济调查的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的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和统计执法检查。
七、企调队
负责搜集、整理、汇总、上报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大中型工业企业联网直报、规模以下工业、部分服务业调查、企业景气调查、黄金周和季度旅游调查、企业集团统计、高新技术监测、重点耗能统计、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统计、企业信息化调查及采购经理问卷调查等调查。
组织开展上述各专业的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相应各专业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组织实施县级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和其他临时调查。
八、城调队
组织实施城市物价、住户、农副产品收购价、工业品出厂价及原材料、动力、燃料购进价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的统计调查数据。
九、普查办
根据本级政府和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普查工作。
负责各项普查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规定具体指导、监督下级普查机构的普查业务以及其他普查工作。制定普查方案和普查工作计划。
十、计算站
负责各统计专业和各项普查、抽样调查的数据处理、软件开发管理等技术协调和指导工作。
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其他附属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和维护。
负责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负责本局计算机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工作。
负责统计数据库建设、管理、维护及开发利用工作。
局长:王志安
地址:南一路1201号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