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教育局
目录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教育工作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中初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等工作,协调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情况组织进行督导和评估。
(四)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体制与力、学体制的改革,统一规划直属学校、幼儿园布局,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设立、撤并、审批除外)的设立、撤并、布局结构调整和年度招生规模的审批工作,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学籍管理。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自费生转地方城镇户口的审核工作,归口指导、管理全市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与措施,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管理市级教育费附加,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七)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拟定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自学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八)规划、指导、协调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九)规划、组织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美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工作:
(十三)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宣传、信访、督查、机关财务、机关行政管理、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局属学校局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局党委的日常工作。
组织人事科(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牌子)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办局及直属学校权限内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聘任方面的有关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师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自费生转地方城镇户口的审核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支援贫困地区教育人员和下派人员的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挂学校安全科牌子)
草拟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协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审定、计划编报和经费管理工作。
负责教育经费筹措与管理等政策规定的落实工作,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方案,监督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费和教育,专项经费,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核算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综合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上述学校校舍安全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产管理。
基础教育科(挂德育科牌子)
统筹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工作(含学前教育,社会力量和中外合作举办的基础教育),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拟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和有关教学、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规划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教育,负责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籍管理,管理指导特殊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参与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和校长(园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组织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职业成人教育科
负责全市各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含社会力量和中外合作举力、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统筹管理及学校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工作,并参与学校的设置、撤并、评估验收及学历认定工作,拟定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并指导实施,负责上述学校的安全工作,组织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参与指导上述学校的师资和校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市教育督导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教育督导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对下级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验收、评估等工作;研究教育理论与政策的落实、先进教育理念的转化以及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改革;开展课程改革实验,研究总结教学规律,组织制定并落实教学常规,开展教科研活动,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进行考试评价研究、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控,并承担本地区教学评比、学科竞赛和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工作;进行课题规划、研究与管理,承担国家、省级重大课题的攻关研究、教育科研成果和科学理论的实验应用推广;承担市教育学会及各分支学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
管理、指导全市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学生军训工作;组织开展体卫艺和国防教育教研、教改等工作。
(三)市教育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学校电化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城域网和校园网规划、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负责市教育信息网站的管理、维护和教育信息资源库建设。
(四)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校、研究生等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政策调研、宣传、考风考纪工作。
(五)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研究拟定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部分非学历证书考试、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工作;负责考生的考籍档案管理、毕业生资格初审工作。
(六)市教育电视台
转播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平台及省教育电视台的教育数字节目;自办部分有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专题节目;联合当地教育、教学及有关单位开展远程教育,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
(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业务管理;负责全市中等学历教育学校和市属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资助业务管理;负责全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八)市教师培训办公室
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及教学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及普通话推广、水平测试、用字管理等工作。
(九)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挂东营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规划,指导各类学校实验用房、仪器设备配备方案的实施;指导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实验课开设和实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实验操作的考核、考查工作;指导各类中小学开展自制教具活动;负责学校体育、艺术、卫生、电教器材等教育装备现代化物资的质量检查、效益评价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勤工俭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市勤工俭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校办企业和校园经济的规划和建设,对校办企业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汇总统计;指导、监督中小学生统一用品的招投标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地方教材、教学辅导资料、图书、报刊的选用及图书馆(室)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
巩洪波 局长
全面负责市教育局工作。
刘晋伦 副局长
负责市一中工作。
李从涛 副局长
分管: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曲作彬 正县级督学
分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人事科、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孟昭亮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市学生资助中心、市教师培训办公室。
王梅英 副局长
分管:局党委办公室、学前教育科、市教育信息中心、局妇工委、局计划生育办公室。
薄启晨 工会主席
分管:市教育条件装备办公室、市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市教育电视台、学校筹建办、市教育工会、局团工委、市老教协(局关工委)。
刘德强 副县级督学
分管:基础教育科、学校安全科、市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办公室和市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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