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指由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构成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尤其改革开放以来,将反腐倡廉提升至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此后,我们党相继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重要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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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党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2013年12月,党中央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了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等。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
2013年以来,我们党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改革举措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不断完善法规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严厉惩治腐败。经过全党共同努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不断压缩,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惩戒机制不断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预防作用有效发挥;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思想防线不断筑牢,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同时也必须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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