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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所谓“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其实质就是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担任行政职务,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担任党内职务。

目录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指出,中央企业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据此,所谓“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其实质就是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担任行政职务,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担任党内职务。

存在问题

基层单位工作头绪比较多,交叉任职人员精力不够,导致分管工作发展不均衡。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行政兼党务职务的,主要精力仍然放在行政工作上,对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过问较少;党务兼行政职务的,主要精力仍然放在党务工作上,对行政工作则考虑较少。

交叉任职仍处于探索阶段,缺乏规范性的指导意见。当前,各个企业,乃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交叉任职情况也不尽相同,甚至差别还非常之大,显的比较随意,不够严谨、规范。

党委会与公司治理结构决策机制不一致。党章规定,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而现代企业制度下,董事会是集体决策、个人负责,董事个人可以保留意见。决策机制的不一致性,导致当党委意见和党员董事个人意见不一致时,表决时身份要求与决策要求相悖。

党组织工作机制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够适应,仍需进一步探索创新。如,有时对生产经营方面的决策参与不够,认为党组织主要参与干部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就可以了,理解上有偏差。

党组织参与企业决策受自身定位制约,有瞻前顾后之嫌。按照规定,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党组织要针对决策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正式的调研报告。但由于受工作头绪多、时间短、人手少等因素影响,有的只是进行了泛泛的讨论,没有进行深入调研。

党委换届与企业领导人员任期不统一带来交叉任职的不协调。从现实情况看,一是国有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制度落实不好,很多企业党委多年不换届;二是党委会组成人员不够合理,有的企业党委会组成人员偏少或者职数为偶数,不利于有关事项的决策;三是党委换届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不一致也客观上影响了交叉任职的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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