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贯
- 中文名
- 沈一贯
- 别名
- 沈肩吾,沈不疑、沈子唯,沈龙江,沈蛟门
- 国籍
- 明朝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
- 出生日期
- 1531年
- 逝世日期
- 1615年
- 职业
- 官员
- 信仰
- 儒道
- 主要成就
- 对于庄子的学说有一定的研究
- 代表作品
- 《啄鸣集》、《易学》十二卷、《敬事草》十九卷
- 谥 号
- 文恭
目录
沈一贯是鄞县(今浙江宁波鄞州)人。
明神宗长久未能确认太子人选,十余年间立储之事争谏不绝。直到皇长子年满十八,到了婚冠的年龄,时任内阁大学士的沈一贯上疏,收到立竿见影的奇效。沈疏中“多子多孙”苦劝明神宗早立太子,神宗遂诏将行册立太子礼,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
郑贵妃因此与明神宗闹翻,使明神宗动摇,又借口“典礼未备”,要改期册立太子。此时,沈一贯即将明神宗手诏封还,坚决不同意册立改期。明神宗遂下定决心,于十月十五正式册立朱常洛为太子,封朱常洵为福王。
明朝中期党争剧烈,有名有势的大党有阉党,浙党和东林党,沈一贯即是浙党(或“齐楚浙党”)的领袖人物。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己亥京察,北察主计人时任吏部尚书的李戴在沈一贯授意下大力打击政敌。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吏部郎中顾宪成触怒万历帝而遭革职,遂与高攀龙、钱一本等士人在老家无锡东林书院讲学,常评议朝政褒贬人物,形成政治势力,世称“东林党”。同时有宦官集团,网眼遍布朝野,世称“阉党”。与此同时,沈一贯大权在握,遂纠结京师的浙江籍官僚,形成“浙党”,与东林党争锋相对,又与阉党时相唱和。时有小派系,一为以官应震、吴亮嗣等为领导人物的“楚党”,一为以山东籍官僚为主的,称“齐党”,楚党与齐党常依附于浙党,合称作“齐楚浙党”。另有同以地缘关系结成的“宣党”和“昆党”。诸党相互攻讦,相互算计坑害,互不相让,致使党争绵延数十年,朝野不得安宁。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乙巳京察,此次党争以沈氏的全面获胜而终。
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南京吏部给事中陈良训、御史孙居相再次上疏弹劾沈一贯。是谓“京察之争”沈一贯离职后,党争仍不息止,京察一事一闹再闹。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浙党官员掌管京察,大肆打击陷害东林党人。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移宫案爆发,东林党人杨涟、左光斗等因“护驾有功”,被重新启用。
天启三年(1623年),东林党官员主持京察时,又大力反击,驱逐齐楚浙党人士。
浙党是在沈一贯蒙上箝下、排斥异己、遍置私人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浙党逐步的形成、势力的扩张与沈一贯在朝廷中的地位水涨船高,与万历一朝的国政大事息息相关,而且浙党对万历中后期政局的影响是深远的。浙党是明末朋党中最早形成的一个党派,浙党在沈一贯为内阁首辅的时期(万历三十年代左右)保有相当强的朝中势力,左右着当时的朝政大事,使朝中只有浙党之是非而没有公理之是非。
沈一贯对于庄子的学说有一定的研究。
沈一贯的庄注与历史上的诸多庄注是不同的。在沈一贯以前,庄注基本上没有批判庄子本身的,而沈一贯是带着审视和的眼光来注解和点评庄子的观点的。这也是其注庄的一个最大特色,在庄学史上提供了一个解庄的新视角。针对庄子的两大弊端,他注重把无为与有为、个体感性与社会理性统一起来,并在个体感性和社会理性的关系上,他对宋明理学进一步完善,承认和弘扬人心物欲的合理性。这些都具有现实和进步意义。沈一贯的庄学研究在庄学史和中国思想史上应有一定的地位。
沈一贯有《啄鸣集》传世。另有《易学》十二卷,《敬事草》十九卷,收录《四库全书总目》中。
沈一贯是当时著名诗人沈明臣的从子,诗学受他的教益很大。陈田《明诗纪事》中说:“鄞县相业不足言。少师事沈明臣……又与黎惟敬、欧损伯辈往还,故诗笔颇擅丽藻。”他在当时以作诗多有佳句,其文结构精美著称,人称“句章公”。
沈一贯的佛学造诣也颇为深厚,作诗亦常融入禅理,亦留有不少佛教题材的诗。
《明史》:枝拄清议,好同恶异,与前后诸臣同。至楚宗、妖书、京察三事,独犯不韪,论者丑之,虽其党不能解免也。一贯归,言者追劾之不已,其乡人亦多受世诋諆云。
《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祸始于万历间,浙人沈一贯为相,擅权自恣,多置私人于要路。
伯父:
《明宫谜案》 扮演者:刘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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