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职责是召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是1982年中共十二大到至今执政党主要负责人的职称。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为习近平。
- 中文名
- 总书记
- 外文名
- General Secretary
- 别 名
- 第一书记
- 正式名称
-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 起 源
- 1925年(中共四大)
- 他 国
- “书记长”或“总秘书”
- 职 责
- 作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
- 任 期
- 五年一任
目录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人选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委中产生,总书记的职责是召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中国共产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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