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辉
- 中文名
- 刘光辉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地
- 安徽太和
- 出生日期
- 1967年05月
- 信 仰
- 共产主义
目录
1986.09——1990.07,安徽阜阳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
1990.07——1993.09,安徽太和县第一中学教师;
1993.09——1996.07,四川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96.07——1997.09,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副主任科员;
1997.09——2000.12,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主任科员(其间:2000.03—2000.07,在四川省委党校省级机关分校第18期中青班学习)(1997.01—1998.01,下派凉山州盐源县文教局任副局长);
2000.12——2004.06,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副主任;
2004.06——2007.12,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正处级副主任;
2007.12——2010.11,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法规室主任;
2010.11——2013.05,四川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其间:2012.10—2012.12,在国家行政学院第25期主体班学习);
2013.05——2016.08,四川省广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08——2017.05,四川省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7.05——2017.07,四川省纪委常委,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7.07——,四川省纪委常委;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6年11月20日,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第七届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刘光辉当选为乐山市委常委。
2017年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批准了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委员人选。刘光辉当选为四川省纪委常委。
2017年7月6日,乐山市纪委召开干部大会,宣读四川省委关于乐山市纪委主要领导职务任免决定,曾勇同志担任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辉同志不再担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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