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特别收益金
石油特别收益金,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 中文名
- 石油特别收益金
- 职 业
- 入按比例征收的
- 毕业院校
- 业销售国产
- 信 仰
- 特别收益金征收
- 主要成就
- 按月计算
- 代表作品
- 加权平均价
目录
中国《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石油特别收益金属
2005年5月26日,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独立开采并销售原油的企业,以及在上述领域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开采并销售原油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合作企业),均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
经
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是协调石油行业内部上下游利益、推动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的一块重要阶石。
石油特别收益金的作用是调节上下游部门之间的利益。因为,垄断企业掌握着国家的资源,利用其垄断地位获取高收益。但下游炼油企业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消费者承担着很重的成本。
通过对上游征收特别收益金对下游行业和弱势群体进行补贴是必然。特别收益金主要是针对生产原油的企业,因为涨价因素带来的那一部分收益,应该通过特别收益金收到国家去,把这部分利润调节给下游行业,利益会均衡一些。
通过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利润来源能详细、明确地分辨,使得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与责任的界定和分配进一步明晰化,朝着更好、更明确的考核方向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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