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
- 中文名
- 文官
- 解 释
- 古代政治制度上官类别
- 时 间
- 隋唐年间
- 录用制度
- 先秦时期的世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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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员的官职代表其职守权限,品秩表示其等级高低。周代的品秩制度是“九命制”,即以九个等级来确定诸侯百官的品级地位。秦汉实行粟石品级制。魏晋时期则采用品、石、班、命等划分官等的方法,并逐渐形成了九品十八级官制。隋朝官分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两级,共有十八级。此外,还有封爵制度,如《周礼·王制》记载“王者之制爵禄,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后秦国商鞅制定了二十等军功爵制。秦汉承袭了二十等军工爵制,但有所变化。唐代实行五等九级爵制。明代皇室封亲王、郡王两种爵号,功臣封爵分公、侯、男三种。清代功臣封爵,分为二十七等。
俸禄是官员的经济报酬,按其等级发给。《周礼·王制》云:“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从西周到隋都是实行以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秦以前的官吏俸禄主要是封地和禄田。两汉时期以粮食为主,俸额以斛为单位,按月发给。唐代官员俸禄有岁禄、月俸、职分田构成,实行实物、货币和土地并行的俸禄制度。宋代官员待遇优厚,俸禄以货币为主,官员除了月给俸钱之外,还有禄粟、职田等实物和土地报酬,以及“衣粮钱”、“餐钱”、“给券”、“茶汤钱”等津贴。明代官员俸禄是以米为单位,折成钞、钱、布、银等形式发给百官。清代官员的俸禄以银为主,银米兼支。
据甲骨卜辞记载,商代已有御史一职。战国时期,御史已有监察职能。秦汉时期,御史大夫的职掌为“典正法度,以职相参,总领百官,上下相监临”,主要负责监察。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各设刺史一人,以六条问事,监察地方官员。唐代中央设御史台,下属台院、殿院、察院,专司监理。宋代除了设置御史台来“纠察官邪,肃正纲纪”,还设有谏院,谏官和御史可“风闻弹奏”。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定期到地方巡回监察,称为“巡按御史”,又新设六科给事中对中央六部对口监督。清代将六科给事中合并于都察院,与御史合称“科道”,专司监察。
回避制度主要有避亲和避籍。汉代的“三互法”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交互为官”。唐代官吏不得在本籍及邻近州县任职,凡职责相联或监临检察官,亲族均需回避。宋代有避亲法、避嫌法和避籍法,对回避的范围、种类均有明确规定。清代有地区回避、亲属回避、师生回避、拣选回避等,即官员不得在原籍五百里以内的地方任职,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者,不得在同一衙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衙门或互为监察的部门任职。
两汉官吏即可“五日得一休沐”;隋唐官吏有例假、节假、事故假、婚丧假、病假等;明代官员病假不得超过三个月,探亲假为两个月,还有定期的休沐假。
致仕之意为“还禄位于君”,即官员因年龄、身体等原因辞去官职。“七十而致仕”,古代官员的退休年龄一般为70岁,退休后依据其在职时的官品可享受若干待遇。但也有贪恋权势而不愿隐退者。白居易的《秦中吟·不致仕》一诗就讽刺了这种现象。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曾在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君主集权专制是中国古代政治统治的基本形式。君主握有包括官吏在内的一切臣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各级政府、大小官员都只是王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文官队伍层层节制,上级官员主宰着下级官员的升降任免,自上而下的授权与控权体系使权力指向单一、人身依附严重,导致官员形成了亦主亦奴的双重人格,对上曲意逢迎、对下作威作福,由此滋生出种种弊端。
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公共权力制约机制的缺失。所以,可以说,腐败是一切专制体制不可救药的固疾。在中国古代君主集权专制体制之下,尽管有诸多法令和专职监督机关,但由于监督机构的权利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权利同出一源,且监察体制单一,其作用和效力极其有限,所以官员腐败的现象比较严重。
在中国古代分散的小农经济状态下,政府官员的职责十分简单。各级官员最基本的职能为兴教化、倡礼仪、维持治安和催粮征税。关于行政技术的问题则更多地倚重于幕僚和胥吏,且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由地方乡绅自治,极少需要国家行政权力干预,因而官员不可能也不需要具备整合、调控、管理社会的行政知识和技能。
官本位是古代官制文化的核心。官员不仅拥有权力,还拥有财富、声誉和各种特权;做官首先是一种身份等级,其次才是一种职业。从观念形态来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传统文化基本的价值取向,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古训亦可引申为“唯有做官高”。这主要是因为做官有种种好处。首先,在古代社会分层体系中,元代人分十等,官居第一,即“官”代表较高的社会地位。其次,升官与发财始终紧紧联系在一起。官职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官员除了有正常的俸禄之外,还有占田荫客、不纳赋税、不服劳役、年节赏赐、陋规津贴等各种好处。再次,法律还赋予了官员种种特权。王公贵族即使犯罪,亦有“八议”或“官当”制度,即可免于或从轻处罚。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历史悠久、体系严密。特别是实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作为考选官员的形式在技术上已臻于完善,其体现的“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精神深为当时欧洲各国所仰慕,并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创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83年,美国卡特总统时期的人事总署署长艾伦·坎贝尔在中国演讲时说:“当我被邀请来中国讲授文官制度时,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西方所有的政治学教课书中,当谈到文官制度时,都把文官制度的创始者归于中国”。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中国传统文官制度并没有在近代的社会转型中获得新生,而是随着大清王朝一道覆灭。在欧美国家的侵袭下,中国仿照西方开始了建立近代文官制度的艰难探索。
指资本主义国家中,所不予内阁共进退的政府工作人员,一经择优录用,没有过失就长期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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