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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主管徐州市药品监督管理以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目录

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一)组织实施关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拟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组织并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负责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起草地方性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起草地方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公布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备案及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建立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职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后勤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挂应急处置与宣传处牌子)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起草和监督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媒体沟通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科技处(挂行政许可服务处牌子)
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核;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局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运行管理;承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受理、办理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四)食品生产监管处
掌握分析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五)食品流通监管处
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六)食品餐饮监管处
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七)药品生产监管处
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标准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负责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及市内调剂监督管理;根据授权对药物研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药品注册及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现场核查;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制度。

(八)药品流通监管处
掌握分析流通、使用环节药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负责组织全市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

(九)医疗器械监管处
掌握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监督医疗器械标准的实施;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化妆品卫生许可有关规范、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及安全信息发布。

(十一)执法稽查处(挂市食品药品执法稽查支队牌子)
负责市级执法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执法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并监督稽查队伍和各县(市)、区稽查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和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

(十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人员培训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十三)规划财务处
安排管理有关项目经费,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组织编报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草案;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及内部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国有资产。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另按有关规定设置市纪检监察机构。

领导分工

   朱信敏: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

张茂强:负责药品流通监管、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分管药品流通监管处、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纪建武:负责政策法规科技标准、行政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苗  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应急处置与宣传、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应急处置与宣传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

卜  军:负责食品药品稽查、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分管执法稽查处(市食品药品执法稽查支队)、医疗器械监管处。

孟昭林: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规划财务、药品生产安全监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老干部工作,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徐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赵建东:负责工会工作,分管机关工会。

顾嘉骏: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建、作风建设、考核工作,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徐州市食品药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徐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其职责是:

1.承担本辖区的药品检验任务;

2.开展药品检验、药品质量等方面的科研工作;

3.培训药品检验业务人员。

4.承担本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承担市局及省药品检验所下达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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