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瑜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09年8月8月31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瑜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瑜犯贪污和受贿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 姓名
- 孙瑜
- 性别
- 男
- 出生日期
- 1957年4月
- 入党时间
- 1976年1月
- 籍贯
- 广西邕宁
- 民族
- 壮族
- 毕业院校
- 华中师范大学
- 学位
- 在职研究生
目录
1974.07-1976.08 | 广西北流县民安公社插队 |
1976.09-1986.08 | 广西北流县委组织部干部(其间:1983.09-1986.07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哲学专业学习) |
1986.08-1987.06 | 广西北流县委政研室副主任 |
1987.06-1991.09 | 广西北流县清水口乡、塘岸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塘岸镇党委书记、镇长 |
1991.09-1993.09 | 广西贵港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
1993.09-1995.02 | 广西贵港市委书记 |
1995.02-1996.04 | 广西百色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
1996.04-1998.01 | 广西百色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1994.09-1997.06在华中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09-1997.07在中央党校第13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
1998.01-2007.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
2007.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孙瑜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
2008.10 | 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七届候补委员、第八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九、十届人大代表。 |
贪污和受贿罪
2007年12月1日 | 广西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孙瑜的自治区副主席职务 |
2007年12月2日 | 广西原副主席孙瑜被双规 |
2009年9月1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贪污受贿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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