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地税局
江苏省徐州地税局成立于1994年8月,下设12个职能处室、7个县(市、区)地方税务局、7个市区税务分局和1个稽查局,现有税务干部1483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5.2%。主要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税种和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会经费、防洪保安基金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目录
(一)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组织本地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三)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等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五)监督检查本地区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
(六)管理、指导和协调本地区地方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七)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务咨询。
(八)管理本地区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负责管理县级地税局领导班子和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全市各级地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九)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工作督察、办公自动化和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规则;管理机关财务;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处: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对市局机关和直属部门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老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基层处: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
财务处:负责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地方税源的预测;负责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税款入库工作;办理全市地方税收、基金、费等票证的印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经费、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管理;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负责缓缴税款的审核、呆账税金的认定和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负责欠税及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
税政一处:负责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房产税、屠宰税、筵席税、资源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上述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税政二处: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以及城镇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国务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各项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法规处:负责地方税收法制工作的调查研究;参与有关地方税收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制定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倡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承担有关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和汇编工作。
信息处:负责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参与地税系统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监察室:负责全市地税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地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查处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负责行政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和对县局的巡视检查工作;配合计财处做好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所辖党组织的管理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群团组织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稽查局
负责拟定税务稽查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市地税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情况;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地税稽查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市地税系统涉及地方税收的各种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税务案件,查处重大税务案件。
涉外分局
一、涉外(国际)税收
负责全市涉外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指导;(处室职能)负责贯彻落实各项涉外税收的法规和和政策;(处室职能)负责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开具和管理工作;(处室职能)负责涉外税收收入的分析及税收情报核查和交换工作;(处室职能)负责市区(除徐州市经济开发区)的涉外企业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稽核评税,开展反避税工作;负责涉外税务审计工作。
二、行业管理
负责我市市区从事建筑、安装、装饰、修缮及其他工程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的地方各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负责对我市市区房地产市场二手房的税收征管;负责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征收(在市车管所、检测线设置征收点)。
贾汪区地方税务局
丰县地方税务局
睢宁县地方税务局
邳州市地方税务局
新沂市地方税务局
第一税务分局
第二税务分局
第三税务分局
第四税务分局
第五税务分局
第六税务分局(纳税服务中心)
孙长举:局长、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杨列申: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征收管理处、信息管理处、联系市地税局涉外税务分局,邳州市地税局的工作。
李 强: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联系市地税局第四税务分局、铜山县地税局的工作。
秦永然: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人事处、稽查局,联系市地税局第五税务分局、睢宁县地税局的工作。
姬蔚云: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税政一处、税政二处,契税、耕地占用税工作;联系市地税局第三税务分局、丰县地税局的工作。
朱红根: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监察室、机关党委、督察内审工作,联系市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新沂市地税局、贾汪区地税局的工作。
章 春:总经济师、党组成员,分管基层工作处、纳税服务中心、协管办公室,联系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沛县地税局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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