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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树人

常树人(1915—1984),山东省泰安市人。1932年7月考入济南无线电训练班,后在齐河、潍县从业。1935年在济南读高中。1937年因组织学生运动,遭警方拘禁。1938年1月参加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先后任四支队募集队长、后勤处长等职,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山东纵队供给部粮秣科科长,八路军第一纵队供给部粮秣科科长,1942年后任鲁中军区后勤处副处长。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任任鲁中军区供给部副部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历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第三纵队供给部部长,辽东军区后勤部供给部部长,辽东军区后勤部副部长,东北军区后勤部东线战勤司令部参谋长,东北野战军后勤部第二分部部长,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后勤部部长,第四野战军炮兵后勤部部长,参加过四平、临江、辽沈和平津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后勤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后勤部副部长,1956年入海军学院高级速成班学习,任海军后勤部副部长兼海军后勤部参谋长,海军后勤部副部长。1955年授大校军衔。
中文名
常树人
国    籍
山东
出生日期
1915
逝世日期
1984

目录

海军后勤部原副部长

常树人将军是山东省泰安县人。1938年参加徂徕山起义,1938年参加八路军,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抗日战争时期,任山东人民抗日游击4支队3中队战士,山东人民抗日游击4支队1团后勤处供给员,八路军山东纵队供给部粮秣科长,鲁中军区后勤处副处长,鲁中军区供给部副部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3纵队供给部部长,辽东军区后勤部副部长,辽东军区后勤部部长,东北野战军后勤部东线战勤司令部参谋长,东北野战军后勤部2分部部长,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后勤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炮兵后勤部部长,海军后勤部副部长,海军军事学院学员,海军后勤部副部长兼后勤部参谋长,海军后勤部副部长。

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84年8月29日在北京逝世,终年69岁。

生平经历

常树人,1915年出生,山东省泰安县(今泰安市)岱岳区人。1938年参加八路军,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

常树人祖父以开小杂货店为生,父母早亡,由祖父把他抚养成人。后因遭土匪劫舍而家境败落为中农。常树人7岁读私塾,1924年考入县立小学,1929年考入县立师范讲习所,1930年考入省立泰安第3中学。

1932年,常树人考入济南无线电训练班。结业后,在齐河县河务局任录士。1934年秋,任潍县烟酒税局会计主任、文牍主任。

1935年被撤职后,常树人到济南高中继续读书。

1937年,常树人因组织学生运动,被警方拘禁,保释回家。时逢“七七卢沟桥事变”,日军占领华北后,继续南下,进攻山东。至年底,德州、济南、泰安相继沦陷,亡国的苦难激起常树人的爱国热情。他和表叔侯冠英(中共党员)、同学张广泌准备一起携枪参加了由中共山东省委领导的徂徕山起义。

1938年1月,常树人参加徂徕山起义,参加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4支队第3中队,担任战士,从此参加八路军。

1938年6月,部队改团的编制,常树人任第4支队1团后勤处供给员。

1938年12月起,常树人任八路军山东纵队供给部粮秣科科长、八路军第1纵队供给部粮秣科科长。

1942年6月,山东纵队一部改编为鲁中军区。常树人调任军区后勤处副处长。

1944年11月,常树人到山东分局党校学习。

(二)

1945年9月,常树人任鲁中军区供给部副部长。

1945年11月,常树人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第3纵队供给部部长。

1946年1月,第3纵队与辽东军区合编,常树人调任军区后勤供给部部长。不久,任军区后勤部部长。期间,随军参加了保卫四平和临江战役。

1948年4月,辽东军区机关撤销,常树人调任东北军区后勤部东线战勤司令部参谋长。

1948年8月,东线战勤司令部组编为东北野战军后勤部第二、三两个分部,常树人任第二分部部长,参加了辽沈战役。

1948年12月,东北人民解放军炮兵司令部和炮兵纵队合编为东北野战军特种兵司令部,常树人任后勤部部长。参加了平津战役。

1949年4月,东北野战军特种兵司令部改编为第四野战军特种兵司令部,常树人仍任后勤部部长。后任野战军炮兵后勤部部长。

(三)

新中国成立后,常树人任中央军委炮兵后勤部部长。

1951年2月,军委炮兵后勤部撤销,常树人调任海军后勤部第二副部长。

1956年9月,常树人进入海军学院高级速成班学习。

1958年8月结业后,常树人任海军后勤部副部长兼参谋长。

1962年12月,常树人任海军后勤部副部长。

“文革”期间,常树人受到林彪、“四人帮”的诬陷、打击和迫害,被批斗了五年。虽身处逆境,但始终坚信党,对革命充满信心,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在以后待分配工作的五年中,仍以党的利益为重,坚持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1978年,常树人恢复原职。他不计名,不为利,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1983年3月,经中央军委批准,常树人按副兵团级待遇离职休养。

常树人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去世

1984年8月29日,常树人因患肺癌在北京逝世,享年69岁。常树人生前留下遗嘱:“不开追悼会,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留骨灰;遗体做病理解剖,贡献给医学事业。”表现了他崇高的思想境界,受到领导赞扬和广大群众的称颂。

个人荣誉

1964年晋升为少将。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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