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峰
- 中文名
- 凌志峰
- 国 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地
- 浙江富阳
- 出生日期
- 1968年10月
- 职 业
- 公务员
- 毕业院校
- 中国人民大学
- 信 仰
- 共产主义
目录
1986.09——1990.08,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
1990.08——1992.06,杭州市富阳县人民法院大源法庭干部;
1992.06——1994.02,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副科长;
1994.02——1995.10,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科长;
1995.10——1998.04,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科长、秘书;
1998.04——1998.06,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1998.06——2000.07,富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其间:1999.03—1999.06杭州市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0.07——2001.08,中共富阳市高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08——2002.12,中共富阳市高桥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12——2008.08,中共淳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2004.08—2004.11参加省管干部赴瑞典经济管理研修班学习)
2008.08——2009.06,中共淳安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9.06——2010.01,中共淳安县委副书记、淳安县人民政府代县长;
2010.01——2011.11,中共淳安县委副书记、淳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
2011.11——2014.08, 中共淳安县委书记。
2014.08——2017.02,中共绍兴市委常委、绍兴市公安局局长。
2017.02——2017.03,绍兴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7.03——,绍兴市委常委、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7年3月2日,中共绍兴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绍兴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7年2月17日,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凌志峰同志任中共绍兴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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