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茂
- 中文名
- 李宏茂
- 国 籍
- 中国
- 出生地
- 重庆开县
- 出生日期
- 19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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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茂(1913-1984),四川省开县人。1933年4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6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方面军第四军十二师三十六团团部机枪连班长、3营8连排长、3营第8连连长,红四方面军总卫生部所长、教导员, 红4方面军总部警卫队指导员,红九军第二十五师司令部侦察参谋,红9军骑兵师排长。参加了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宣达战役、反“六路围攻”和红四方面军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学员、区队长、队长,胶东军区第13团营长,胶东军区东海独立第1团副团长,山东军区第5师第15团副团长。在胶东参加了反“扫荡”、反顽斗争。
解放战争时期, 任东北人民自治军第2纵队警卫团团长,东北民主联军第4纵队12旅34团团长,第12师参谋长,第4野战军41军123师参谋长。参加了本溪战役、新开岭围歼战、夏季攻势、辽沈战役、衡宝战役及广西追歼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0月任第41军第122师副师长,1951年8月任第123师师长。1955年1月任41军副军长。1962年6月任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
1964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84年10月在长沙病故,终年71岁。
李宏茂,1913年出生,重庆市开县人。1933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5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一)
李宏茂生于农民家庭。他读过一年私塾,因交不起学费辍学。10岁时,父亲因参加抗税抗捐被国民党当局杀害,母亲带着他和弟弟逃荒到宣汉县。他开始给地主打短工、长工。15岁时,他送地主家的儿子外出读书,半路上地主的儿子动手打了他,他把地主的儿子打得头破血流,后逃到九龙山打短工,一年后才回到母亲身边。
1933年,李宏茂在红四方面军红4军12师36团3营9连当战士。三个月后,调团部机枪连当班长。不久,进入红军学校学习。
1934年结业后,李宏茂回36团3营8连任排长、连长。在一次战斗中,李宏茂右肺被敌人子弹穿过。后到红四方面军总部卫生部4所任所长。
1936年,李宏茂回到战斗部队,任红9军25师参谋、骑兵师排长。
1936年10月,李宏茂参加了西征。部队被打散后,他跑到山里,收容了失散的50余人,打起游击,不久又被打散,他被敌人抓住,好不容易跑出来,再次被抓住。他被押送兰州修机场,在解送南京路过陕西时,集体逃跑成功。
(二)
1937年8月,李宏茂进入八路军115师随营学校学习。结业后,留校任区队长。
1939年起,李宏茂任山东军区胶东军区13团营长、5师15团副团长。
抗日战争时期,李宏茂长期率部在敌后坚持斗争。
(三)
抗战胜利后,李宏茂奔赴东北,任东北民主联军第4纵队警卫团团长、东北野战军第4纵队12师34团团长、12师参谋长。
1948年11月,东北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第2兵团第4纵队12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4兵团第41军123师(属头等主力师),李宏茂任123师参谋长。
1949年3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4兵团第41军123师奉命改称第四野战军第14兵团第41军123师,李宏茂仍任123师参谋长。
解放战争时期,李宏茂在海城沙子岭战斗、本溪保卫战和塔山阻击战中均有出色表现。
(四)
1950年10月起,李宏茂任第41军123师副师长、师长。
1955年,李宏茂任第41军副军长。
1962年,李宏茂任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
1969年,李宏茂离职休养。
李宏茂被评为“二等甲级残废军人”。他的三个儿子都参加了对越自卫还击战。其中李海为副营长,立二等功,负伤;李伟立三等功,负伤;李江负重伤,立三等功四次。
李宏茂1964年4月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84年10月2日,李宏茂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71岁。
1933年,李宏茂参加红军,在在红四方面军红4军12师36团3营9连当战士,3个月后,调团部机枪连当班长。不久被送到红军学校学习,1934年毕业后,回36团3营8连任排长,不久升任连长。他在一次战斗中,右肺被敌人子弹穿过,被评为二等甲级残废,到红四方面军总部卫生部4所任所长。1936年,他回到战斗部队,任红 9军25师参谋、骑兵师排长。李宏茂参加了西征,部队被打散后,他跑到山里,收容了失散的50余人,打起游击,不久又被打散,他被敌人抓住,好不容易跑出来,再次被抓住。他被押送兰州修机场,在解送南京路过陕西时,集体逃跑成功。
1937年6月,李宏茂进入115师随营学校学习,毕业后留校任区队长。1939年,他任山东军区胶东13团营长,后升任5师15团副团长,他长期率部在敌后坚持斗争。解放战争,李宏茂到东北,历任4纵警卫团团长、4纵12师34团团长、12师参谋长、41军123师参谋长。他在海城沙子岭战斗、本溪保卫战和塔山阻击战中均有出色表现。建国后,他历任41军123师副师长、师长,1955年任41军副军长,1962年任湖南省军区副司令员。1964年晋为少将。
李宏茂1969年离休。他的叁个儿子都参加了对越自卫还击战,其中李海为副营长,立二等功,负伤,李伟立叁等功,负伤,李江负重伤,立叁等功四次。李宏茂 1984年去世。
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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