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发科
- 中文名
- 倪发科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地
- 江苏溧水
- 出生日期
- 1954年 (甲午年)1月
- 毕业院校
- 中央党校
- 参加工作
- 1970年9月
- 入党时间
- 1973年1月
目录
1970.09——1976.08,安徽省建设兵团建新农场下放知青,班长、排长、指导员、党支部书记,分场场长;
1976.08——1983.10,安徽省属普济圩农场总场党委常委、副场长(副县级,其间:1980.10—1981.04 在中央农垦干部管理学院(农垦部干部学校)学习);
1983.10——1987.01,安徽省农垦厅工业处副处长(其间:1985.02—1986.08 参加中央农管学院南京农业大学分院农业管理专业学习);
1987.01——1989.07,芜湖市农业局副局长;
1989.07——1992.03,芜湖市农业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2.03——1994.02,南陵县委书记(1991.09—1992.07 参加省委党校县处级培训班学习);
1994.02——1994.11,芜湖市委常委、南陵县委书记;
1994.11——1994.12,芜湖市委常委、副市长、南陵县委书记;
1994.12——1996.03,芜湖市政府副市长;
1996.03——1996.09,芜湖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96.09——1997.12,芜湖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97.12——1998.02,芜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1998.02——1999.10,芜湖市委副书记;
1999.10——2000.03,六安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00.03——2002.11,六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11——2003.06,六安市委书记、市长(2000.08—2002.12 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03—2003.01 参加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2003.06——2008.01,六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其间:2003.03—2005.01 参加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8.01——2008.02,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六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02——2013.09,安徽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中共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安徽省七届、八届委员会委员
2013年6月4日,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9月2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其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
2013年9月30日 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倪发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0月,安徽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最高检指定由山东东营市检察院向东营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15日上午8时30分将在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倪发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倪发科,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倪发科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六安地区行署专员、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六安市委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同时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3年6月4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六安市副市长权俊良已于2013年5月份被纪委带走谈话,至今未归。权俊良曾于2003年1月至2012年1月在六安市下辖的霍邱县工作,历任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而六安正是倪发科长期主政之地。
权俊良任上影响最大的一件事,是在2009年7月任霍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一项决议,决定以6亿元财政补贴奖励给当地民营企业大昌矿业集团,以支持后者在霍邱上马年产100万吨球墨铸造项目。而当年身为国家级贫困县霍邱,县级财政收入不过7亿多元。此举引起舆论关注后,因省领导过问而取消。
但权俊良并未真正作罢,在他的主导下,当地后来又通过过桥资金的形式将被取消的奖励资金提供给了大昌矿业。
据举报人和当地知情人士透露,在这项奖励政策中,倪发科发挥了作用。虽然其时倪发科已调任安徽省副省长。但其分管国土资源等领域,并继续强势参与曾任职地的矿权利益分配。
而倪发科涉及的违纪问题,大昌矿业深涉其中。在倪发科主政六安后不久,大昌矿业自2001年起进入霍邱,截至2010年累计投资13亿元进行矿山建设,对霍邱县经济和税收的影响举足轻重。吉立昌与倪发科私交甚密,在酒桌上以“老弟”相称。举报人和霍邱官场人士透露,倪发科在大昌矿业持有一定比例股份。“以暗股的形式,而且是大股东”。不过这一说法尚未得到调查部门的证实。
而倪发科此番被举报,原因之一也是因他介入大昌矿业而引发了与新投资者的矛盾。2010年3月,首钢与大昌矿业合作成立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实施霍邱铁矿深加工项目。但这个投资100亿元的项目启动后,合作双方却在权责上发生纠纷。
“首钢进驻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在财权和人事权上都没有自主权。”当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首钢派驻的人和吉立昌的人同在材料部负责采购等工作。而吉立昌在感觉自己权力受损时,就直接把这个部门撤销,把所有人员撤走,这件事让首钢颇为恼火,双方的矛盾不断升级。而由于倪发科和吉立昌在这其中的密切关系,最终引发首钢方面对倪发科的举报。
此次倪发科案发,大昌矿业董事长吉立昌已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多时,吉立昌的儿子也已被相关部门抓获。有传言称,其儿子是在逃亡到海外后被抓捕归案。
据了解,为调查倪发科一案,中纪委调查组曾深入霍邱当地取证,并停留了数日。而就在2013年6月9日凌晨,六安霍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安监局党组书记张某在其家门口不远处死亡,当前死因尚未明朗。
当地流传一种说法:张某被发现死亡时,其面部朝上躺在地上,头部在窨井盖位置,双臂弯曲并高举,左小臂上似有伤痕,地面上却无血迹,不像是从高空坠楼而亡。六安市警方曾怀疑,张某被发现处并非案发第一现场。
有知情人士透露,张某死前曾接受纪委部门的调查和问话,其内容与倪发科、权俊良的案情有关。“被带走四天左右,回来后情绪抑郁,第二天就出事了。”这位人士说。
据县政府相关人员透露,其时纪委部门正在调查和约谈与大昌矿业有各种关联的人员。而张某之前曾任霍邱县安监局局长,与大昌矿业来往密切。
2013年9月30日 中共中央纪委对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倪发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道德败坏。倪发科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倪发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0月,倪发科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最高检指定由山东东营市检察院向东营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说,倪发科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将于2014年12月15日上午8时30分在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公开审理。2015年2月28日,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东营中院今日公开宣判被告人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被告人倪发科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