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泰清
- 中文名
- 叶泰清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
- 出生地
- 河南省信阳县
- 出生日期
- 1913年
- 逝世日期
- 2008年
- 性 别
- 男
目录
副兵团职离休干部、南京军区空军原顾问。
叶泰清是河南省信阳市人,1935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离职休养。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历任战士、班长等职,参加了三年南方游击战争。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班长、连副政治指导员、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营长、团参谋长、副团长等职,参加了程道口、淮南津浦路西反顽战役和崔子岗、韩庄车站、无为、庐江攻坚战、周家岗、定远、半塔集自卫战、古城集、来安、淮南津浦路东反“扫荡”、金牛山、盱眙、谢家圩、泗阳、杞岗、藕塘、洋河等战斗。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团长、师参谋长、副师长、师长等职,参加了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崮、济南、南库、临朐、淮海、渡江和解放杭州、福州以及浙东沿海诸岛屿等战役战斗。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军副参谋长、副军长、军参谋长、中朝联合空军副参谋长等职,参加了解放舟山,赴浙南海防、剿匪等战役战斗,参加了抗美援朝,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叶泰清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曾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叶泰清同志,因病于2008年1月5日在南京逝世,享年95岁。
叶泰清,1913年10月8日出生,河南省信阳县泗河港王家墩人。1935年3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
叶泰清生于贫农家庭。家有兄妹五人,他排行老幺。
1928年,叶泰清的二哥叶兴夏(共产党员)被国民党逮捕后枪杀。父亲气的吐血,母亲因伤心过度,不久便含恨而去。
1933年,叶泰清找到红军,开始做搜集情报、带路打土豪的工作。
1935年,叶泰清因身份暴露,便找到红28军第9路游击师,就此正式参加红军。先后任第9路游击师便衣队战士、班长、第3路游击师手枪队班长、鄂东北独立团手枪队班长、红28军手枪团班长。转战于大别山区,参加了鄂豫皖地区的三年游击战争。
1937年7月5日的湖北孝感杨店伏击战,红28军手枪团组织27人要到杨店去打土豪。接近目标时,叶泰清和副班长化装成老百姓在附近侦察,从俘虏的口供中得知,敌军一个营的兵力正在此地休息。团长得到叶泰清的情报后,立即布置就地伏击,结果取得了27人歼敌一个营的胜利。
(二)
1939年起,叶泰清历任新四军第4支队4连指导员、3连指导员、7团3营教导员、1营营长、3营营长、新四军第2师4旅10团参谋长、副团长、团长。
1944年,叶泰清在与日军作战时负伤。
抗日战争时期,叶泰清参加了程道口、淮南津浦路西反顽战役和崔子岗、韩庄车站、庐江攻坚战、无为、周家岗、定远、半塔集自卫战、古城集、来安、淮南津浦路东反“扫荡”、金牛山、盱眙、谢家圩、泗阳、杞岗、藕塘、洋河等战役战斗。
(三)
抗战胜利后,叶泰清任山东野战军第2纵队4旅10团(主力)团长、华东野战军第2纵队4师参谋长。
1949年2月,华东野战军第2纵队4师改编为第三野战军第7兵团第21军61师(属头等主力师),叶泰清任61师副师长。后升任63师师长。
解放战争时期,叶泰清参加了两淮、宿北、鲁南、白塔埠、莱芜、胶河、孟良崮、济南、南库、临朐、淮海、渡江和解放杭州、萧山、奉化、福州以及浙东沿海诸岛屿等战役战斗。
(四)
1950年1月,第三野战军兼华东军区成立,叶泰清任第7兵团兼浙江军区第21军63师师长。后任第21军副参谋长、第25军参谋长。参加了解放舟山,赴浙南海防、剿匪等战斗。
1952年,叶泰清毕业于军事学院。随即同第25军被编入空军,组建空4军,任军参谋长。
1953年,叶泰清参加抗美援朝,任志愿军空4军参谋长、志愿军中朝联合空军司令部副参谋长,获得朝鲜二级国旗勋章。
1953年7月朝鲜停战后,叶泰清回国,任军委防空军高射炮指挥部参谋长、防空军第1军副军长兼参谋长、空5军副军长。
1962年,东南沿海紧急战备,叶泰清奉命入闽组织前线指挥所。
“文革”期间,叶泰清曾被派往贵州061基地支援军工建设。
“文革”结束后,叶泰清任南京军区空军顾问。
1982年,叶泰清离职休养,享受副兵团职待遇。
叶泰清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2008年1月5日,叶泰清因病在南京逝世,享年95岁。后葬于南京功德园。夫人,袁卓尔,著名作家;子女,叶进平、叶南宁、叶冬平、叶雨萍。
副兵团职离休干部、南京军区空军原顾问。叶泰清是河南省信阳市人,1935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离职休养。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历任战士、班长等职,参加了三年南方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他历任班长、连副政治指导员、连政治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营长、团参谋长、副团长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他历任团长、师参谋长、副师长、师长等职。
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军副参谋长、副军长、军参谋长、中朝联合空军副参谋长等职。叶泰清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曾荣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叶泰清同志,因病于2008年1月5日在南京逝世,享年95岁。
任新四军第四支队手枪连政治指导员,第七团营政治教导员,营长,新四军第二师四旅十团参谋长,副团长,参加了程道口、淮南津浦路西反顽战役和崔子岗、韩庄车站、无为、庐江攻坚战、周家岗、定远、半塔集自卫战、古城集、来安、淮南津浦路东反“扫荡”、金牛山、盱眙、谢家圩、泗阳、杞岗、藕塘、洋河等战斗。解放战争时期,任山东野战军第二纵队四旅十团团长,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四师参谋长,第三野战军二十一军六十一师副师长,第六十三师师长,参加了宿北、鲁南、莱芜、孟良崮、济南、南库、临朐、淮海、渡江和解放杭州、福州以及浙东沿海诸岛屿等战役战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师长,军副参谋长,中国人民志愿军空军副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军长,参加了解放舟山,赴浙南海防、剿匪等战役战斗,参加了抗美援朝,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贡献。南京军区空军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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