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李连宁

李连宁,男,汉族,江苏省沛县人,1954年10月出生于广西南宁市,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曾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目录

中文名:李连宁 

国  籍:中国 

民  族:汉族 

出生地:广西南宁

代表团:广西 

出生日期:1954年10月 

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

详细介绍

20世纪70年代初就读于南宁师范学校,在广西南宁市教育局工作。不久,从教育局调到南宁市第四中学任教。

1978年——1982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并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2年7月——1985年,考取厦门大学法学院民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攻读3年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5年——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工作。先后担任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办公厅副处长、政策法规司处长、司长助理、副司长、基础教育司司长、教育部部长助理、教育部党组成员等党政职务。主要从事教育法制建设、教育政策研究和教育管理等工作。参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参与拟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国家有关教育的重大政策,参与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

2003年——2005年,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

2005年——2008年03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08年03月——2013年0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李连宁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5年7月,免去李连宁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职务。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李志刚    下一篇 吴国平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