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大南
- 中文名
- 詹大南
- 国 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地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槐树湾乡
- 出生日期
- 1915年4月18日
- 职 业
- 军人
- 毕业院校
-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事学院
- 信 仰
- 共产主义
- 主要成就
- 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兰州军区、南京军区副司令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 重要事件
- 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 军 衔
- 少将
目录
詹大南将军是安徽省金寨县人。一九三一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六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十五军团保卫局科员,第二十八军直属队特派员。参加了鄂豫皖苏区第二次直第四次反“围剿”作战。1934年11月随红25军长征。到陕北后,参加了劳山、直罗镇战役。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三五八旅七一六团政治处组织干事,第四纵队独立营政治教导员,冀热察挺进军第十二支队三十六大队政治委员,第九团营长,挺进军教导大队大队长,挺进军司令部作战科科长,第八团团长,晋察冀军区第十二军分区参谋长、司令员。参加了百团大战。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冀军区冀察纵队第九旅旅长,第八旅旅长,冀热辽军区独立第二师师长,冀热察军区代司令员,察哈尔军区副司令员,华北军区第二0九师师长。参加了张家口保卫战和平津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27军副军长,中国人民解放军28军军长,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兼甘肃省军区司令员,南京军区副司令员。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两枚、二级自由独立勋章一枚。
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一九八二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勋章。
詹大南,1915年(有资料显示为1914年)4月出生,安徽省金寨县人。1931年2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一)
詹大南生于大别山区。15岁时,祖祖辈辈农民出身的他就在立夏节起义的影响下参加了家乡的农民暴动,16岁又毅然离开家乡跟着红军参加了革命。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詹大南历任红15军团保卫局战士、班长、特派员、红15军团保卫局科员、红28军3团特派员、红28军直属队特派员,参加了长征。
1936年到达陕北后,詹大南在直罗镇战役中奉军团长徐海东之命,率少共营猛追逃敌,击毙敌少将师长、生俘敌师参谋长。
(二)
1937年8月起,詹大南任八路军120师358旅716团政治处组织干事、八路军第4纵队独立营教导员、冀热察挺进军第12支队第36大队政委、营特派员兼总支书记、9团营长、挺进军教导大队大队长、挺进军司令部作战科科长、8团团长、晋察冀军区第12军分区参谋长。
1945年2月,詹大南任晋察冀军区冀察军区第12军分区(辖10、40团)司令员。
抗日战争时期,詹大南率部与日伪军英勇作战,为开辟和巩固晋西北、冀热察、平西、平北等抗日根据地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
1945年9月,詹大南任晋察冀军区冀察军区第12军分区(辖10、40团,新6、7团)司令员。后任晋察冀军区冀察纵队9旅旅长、8旅旅长、冀察军区独立5旅旅长、冀热辽军区独立2师师长。
1947年4月20日,晋察冀军区所属冀察热辽军区划归东北民主联军建制,詹大南任冀热察军区代司令员。后任察哈尔军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兼张家口警备区司令员兼张家口军管会副主任。
1949年2月,华北军区第14纵队改编为华北军区直属第70军(辖209、210师),詹大南任209师师长。
解放战争时期,詹大南参加了解放察哈尔全省、华北重镇张家口、平津战役等战斗。
(四)
新中国成立后,詹大南任第11军32师师长、第27军副军长。
1950年1月,第三野战军兼华东军区成立,詹大南任第9兵团第27军副军长。
1950年10月,詹大南参加抗美援朝,任志愿军第27军副军长。在第二次战役中,亲率四个步兵团全歼美7师第31加强团(北极熊团),击毁和缴获汽车、坦克363辆、火炮139门,创造了志愿军以劣势装备全歼现代化装备美军一个加强团的模范战例。获得朝鲜二级国旗勋章两枚。
1952年10月回国后,詹大南进入解放军军事学院学习。
1955年4月-1965年5月,詹大南任第28军军长。
1965年5月-1965年8月,詹大南任第27军军长。
1965年8月起,詹大南任兰州军区副司令员兼甘肃省军区司令员、甘肃省委书记、南京军区副司令员。
甘肃省“文革”夺权后,兰州军区、甘肃省军区支持“二·五”夺权,但是,夺权以后詹大南(甘肃省军区司令员)以军方代表的身份,在红联指挥部工作期间,被无产阶级司令部认定为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没有把斗争的矛头指向以汪峰为首的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而是把斗争矛头指向革命左派组织。指责詹大南处理上述重大问题,不请示报告兰州军区,当兰州军区批评、纠正其错误时,还错误地进行抵制。1967年5月,中央提出《关于甘肃问题的几点意见》后詹大南经过党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的教导,认识了错误,进行了检讨,并表示决心改正,甘肃省的支左工作随后由兰州大军区接手。
1982年,詹大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983年,詹大南离职休养。
詹大南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副军级、原华东军区),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是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詹大南夫人,李凡,生育七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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