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燃
- 中文名
- 自燃
- 外文名
- Burn
- 上 映
- 2008-09-11
- 地 区
-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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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热源的不同,物质自燃分为自热自燃和受热自燃两种。在通常条件下,一般可燃物质和空气接触都会发生缓慢的氧化过程,但速度很慢,析出的热量也很少,同时不断向四周环境散热,不能像燃烧那样发出光。如果温度升高或其他条件改变,氧化过程就会加快,析出的热量增多,不能全部散发掉就积累起来,使温度逐步升高。当到达这种物质燃烧的最低温度也就是该物质的着火点时,就会自行燃烧起来,这就是自燃。使某种物质受热发生自燃的最低温度就是该物质的自燃温度。
在规定条件下,不用任何辅助引燃能源而达到引燃的最低温度。
燃烧是物质与氧化剂之间的放热反应,它通常会同时释放出火焰或可见光。
可燃物表面或可燃液体上方在很短时间内重复出现火焰一闪即灭的现象。闪燃往往是持续燃烧的先兆。
没有火焰和可见光的燃烧。
伴随爆炸的燃烧波,以亚音速传播。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是该物质的自燃点。燃点对可燃固体和闪点较高的液体具有重要意义,在控制燃烧时,需将可燃物的温度降至其燃点以下。
可燃物在没有外部热源直接作用的情况下,由于其内部的物理作用(如吸附、辐射等)、化学作用(如氧化、分解、聚合等)或生物作用(如发酵、细菌腐败等)而发热,热量积聚导致升温,当可燃物达到一定温度时,未与明火直接接触而发生燃烧,这种现象叫做本身自燃。比如煤堆、干草堆、赛璐珞、堆积的油纸油布、黄磷等的自燃都属于本身自燃现象。
受热自燃和本身自燃都是可燃物在不接触明火的情况下“自动”发生的燃烧。它们的区别在于导致可燃物升温的热源不同,引起受热自燃的是外部热源,而引起本身自燃的热源来自可燃物内部。
请注意一些书中讲的自燃是狭义的,只限于本身自燃。就实际情况来讲,本身自燃引起的火灾较多些。
在自燃温度时,可燃物质与空气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自然点不是在一个固定不变的数值,它主要取决于氧化时所析出的热量和向外导热的情况。可见,同一种可燃物质,由于氧化条件不同以及受不同因素的影响,有不同的自燃点。
曾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由于人体含过量的酒精所致。他们注意到,大多数死者在死前都大量饮酒,因此,他们认为酒精在体内组织堆积,能增加人体的可燃性。有的人还主张酒精在体内分解后,释放出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但是19世纪化学家巴龙·贾斯特斯·冯·列比格用实验证明此说法不可能,尤其使肉体燃烧并达到焚化程度是难以实现的。在一项实验中,一只老鼠被在酒精中浸泡了一年之后点燃,其皮肤和表层肌肉都被烧毁,但是内部组织和内脏并未受影响。对博物馆中那些在酒精中浸泡的时间更长的动物标本所做的实验,也得到了相同的结果。
也有人认为,“人体自燃”是人体脂肪过多的原因。支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脂肪能够燃烧早就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而且在有记载的“人体自燃”的事件中,肥胖者占有很大的比例。但是这种说法也难以自圆其说,因为同样在记载中,有不少的遇难者却并非肥胖者。而且早在19世纪末期,有几位医生就曾声称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当少的人体为什么会着火。
还有人提出了种种奇谈怪论试图解释“人体自燃”,例如说人体肠道内充满可燃的气体、人体组织内含有磷之类的可自燃的化学元素、体内核物质发生大爆炸、外星人发射死光、类似于“气”的体内神秘能量的爆发甚至是由于“怒火中烧”。有两种解释有些科学依据,那就是“静电说”和“灯芯效应”。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人体自燃”是由静电引起的。人体能够产生几千伏的静电,某些人甚至能高达3万伏。这些静电通过毛发放掉,在正常环境中是无害的,但是在某些极端的环境中,比如在周围充满可燃物质的工地,人体静电放电就可能导致爆炸。但是,在目前情况下,这类爆炸虽然发生过多起,却没有一起是像 “人体自燃”那样,人体被炸得粉碎,而房间、家具的受损程度却很小。因而,“静电说”能否成立还有待证实。
学术界较为公认的一种解释是“灯芯效应”(也称做“蜡烛效应”)。这个解释在大约100年前就已被提出,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证据的支持。 “灯芯效应”(wick-effect)是一个最有力、有证据及实验支持的解释。根据这个理论,酒醉或昏睡中的人穿的衣服被火点燃,皮肤被烧脱落,皮下脂肪融化、流出,衣服被液化脂肪浸湿后成了“灯芯”,而体内的脂肪就像是“蜡”,源源不断地提供燃烧的燃料,于是尸体就像蜡烛一样慢慢地燃烧,直到所有的脂肪组织都被烧完。这个理论可以解释上面所归纳的“人体自燃”的特征。科学家们用猪裹着毛巾进行了实验,结果证实了这项说法的正确性。
汽车自燃前肯定会有一些前兆的,比如说仪表不亮,水温过高、开车时发现车身有异味,冒出烟雾等等,遇到这些情况要马上找安全的地方停车检查。如果真是发生自燃,一般从冒烟雾到着明火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汽车通常在明火着起来之后才会爆炸,这时候车主一定不要慌张,用灭火器、水或者衣物覆盖都可能将自燃破灭;如果实在没有办法,也要尽快寻求消防、交警的帮助,保护现场,为事后索赔取证留下依据,确定车主自身的权利和责任,减少损失。
车主赵小姐听说在夏季汽车易发生自燃事件,很是担忧,她给本版发来电子邮件询问,在汽车自燃之前是否有一些先兆,可以事先判断汽车要自燃了,从而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汽修专家李进民介绍说,汽车自燃一般都有一个过程,开始可能仪表台会冒黑烟、有焦糊味儿,但在车前部一般是看不到的。因此,车主如果通过车窗及后视镜看到烟雾后应立即停车检查,关闭电源。不要急着抢救车内财物,防止被意外烧伤。
根据消防专业人员的介绍,不少汽车火灾是可以在初期扑灭的,但往往因当事人心理紧张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火灾发生后,最重要的是生命安全,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报警,并应尽量利用车载灭火器或其他灭火条件做初期扑救。
具体说来,当发生汽车有焦味儿,冒出蓝色或黑色浓烟时,应知道这是自燃的先兆。这时应该马上停车,关闭电源、取出灭火器,给油箱和燃烧的部分降温灭火,避免爆炸。要在第一时间准确找到起火处,用灭火器将其熄灭。若发现时已经较晚,火势又很大,则应尽快远离现场并及时向119报警。
灭火器是必须随车携带的装备。如果是干粉灭火器,最好每年去当地消防器材商店检查一次,检查干粉粉剂是否结块、提供喷射动力的内置氮气瓶压力是否下降。
对于汽车自燃事故的发生,事后很难发现起因。汽修专家魏俊强介绍说,汽车自燃多是人为因素所致,因此避免汽车自燃,还是以预防为主,因为很多情况下汽车自燃是可以避免的。
1.由于发动机工作状态下温度较高,其附近电线的外表绝缘皮容易老化脱落,造成隐患。所以,做好机动车的日常检查,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非常必要,这是预防机动车火灾最重要的手段。比如要定期检查汽车线路是否有破损、是否有漏油现象;定期检查电路油路:因轿车的线路在使用三四年后常会出现胶皮老化、电线电阻增大而发热的现象,容易出现短路,例如蓄电池接线柱因杂质、油污或腐蚀使得接点松动发热,引燃导线绝缘层;长期受震动或温度急剧变化影响而使线路接点松动等。
2.不要轻易私自改装汽车。如果一定要改装,应让专业技术人员做专业改装,如电路改装或加设备时,线源一定要包好,防止漏电。
3.在行车的时候还应注意,发动机运转时,不往化油器口倒汽油;保养汽油滤清器时不用汽油烧滤油器芯子;不经常采用吊火方法;避免油路系统有滴漏;避免汽车停驶后长时间打开点火开关。
4.车内饰材料最好选择具备防火性能的,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不容易蔓延。
5.在停车的时候也要引起重视,千万不要将车停放在易燃物附近。因为生产的汽车一般都装备三元催化反应器,而这个位于排气管上的装置温度很高,它在大多数轿车上的位置都比较低。
6.不要将易燃物品如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香水、摩丝等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照射的部位,如仪表盘上;更不要将汽油、柴油等危险油品放在车内。
7.不要在车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最好不要在汽车内吸烟,以防“引火自焚”。
8.在夏季,汽车长时间行驶在高温下时,应该在中途多作休息,不要让车子长途暴晒。
9.保险公司一般都有“自燃险”,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规定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的,属自燃,保险公司可进行赔付。因此,夏季行车为安全起见,可以入“自燃险”。
10.按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并且记住要定期更换。灭火器不要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要熟悉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以免发生意外时束手无策。
1.臭氧(O3)具有强氧化性,若将可燃物放入装满臭氧的集气瓶内,可发生自燃现象。
2.白磷(p)在温度为40度左右,即可发生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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