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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号

着重号(·) ,用于引起读者注意的符号,使用时文下打点;直排时则标在字的右侧。“要求读者特别注意的字、词、句,用着重号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1995年12月1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中文名
着重号
性    质
用于引起读者注意的符号
使用规则
使用时文下打点
实施时间
1996年6月1日

目录

着重号的形式是小圆点,横行文字中点在字的下边,直行文字中点在字的右边。

范例

着重号(·),着重号标明要求读者特别注意的字、词、句。例如:

事业是干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

--·-------· ---

(注:为防移位,才加[-],实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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