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委员会
- 中文名
- 湄公河委员会
- 外文名
- mekong river commission
- 简 称
- 湄委会,MRC
- 成立时间
- 1995年4月
- 常设机构
- 理事会、联合委员会和秘书处
目录
湄委会由3个常设机构组成:理事会、联合委员会和秘书处。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派1名部级官员参加,有权作出政策性决定,每年至少举行1次理事会会议。联合委员会由各成员国派1名厅级官员参加,具体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联合委员会全体会议。分设在
下湄公河国家之间合作始于联合防洪的愿望。1947年,联合国设立了亚洲和远东经济委员会(简称经委会),负责帮助其所属区域内的国家开展战后重建工作,
中国地处流域的最上游,而且是湄公河的发源地,在对流域水资源进行开发时基本不受其他沿岸国家的影响,对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基本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单方面进行,正是这样一种地位,使得中国可能缺乏与沿岸其他国家合作的意愿和动力。因此,在1996年以前中国对湄委会一直采取不重视、不参与的态度。
1996 年,中国和缅甸成为湄委会的对话伙伴国。此后至今,中国一直与湄委会保持着良好的对话协商机制。2002年4月,中国水利部与湄公河委员会签署了《关于中国水利部向湄委会秘书处提供澜沧江—湄公河汛期水文资料的协议》。2008 年8 月,在老挝万象举行的中国、缅甸与湄公河委员会第13 次对话会议期间,中国水利部又与湄公河委员会续签了该协议。湄委会首席执行官博德和有关国家代表表示,中国水利部提供的汛期水文数据对下游防洪减灾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2008 年8 月上旬老挝、泰国湄公河流域发生大洪水期间,中方提供的数据对于下游有关国家防洪减灾工作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湄委会自1995 年成立后,曾多次邀请中国加入该组织,而且随着近年来湄公河国际合作与协调紧迫性的上升,这种情况越来越迫切。在2010 年泰国华欣召开的首届湄公河委员会峰会上,湄委会再次力邀中国加入。
然而到目前为止,中国虽然多次强调在未来会继续重视并保持同湄委会的良好关系,但还没有正式表露过要加入湄委会的意向。2010 年4 月,宋涛在参加湄公河委员会首届峰会时说,中国重视并与湄委会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今后将继续本着“平等协商、加强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多方面加强合作,与次区域国家一道,共商区域发展与合作大计,在多个领域与湄委会和下游国家继续开展务实合作,并将与湄公河下游国家增进沟通、加强互信,共同客观、公正地向公众和媒体介绍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真实情况和合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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